行政會議利益申報 劉業強持逾400幅土地 李國章成樓王
撰文:周皓宜
出版:更新:
政府公布行政會議成員個人利益登記冊,非官守成員、鄉議局主席劉業強申報在香港持有456幅土地,成為「行會大地主」。港大校委會前主席李國章則持有超過40項物業,包括兩個位於英國倫敦W2區自用物業。
除李國章外,多名非官守成員亦持有海外物業,例如「公職王」鄭慕智持有兩個位於倫敦的物業,用作出租; 恒生銀行前行政總裁梁高美懿持有一個位於澳洲悉尼的物業,同樣用作出租;全國政協委員陳清霞在加拿大多倫多持有兩個住宅單位。
劉業強屯門有353幅地、多項物業
劉業強申報持四百多項物業及土地,包括353幅屯門土地、55幅元朗土地、43幅北區土地、4幅大嶼山土地及1幅大埔土地,分別用作出租或空置。他持有屯門區一幢7個單位住宅物業作自用,另外有6幢屯門住宅物業及兩個元朗住宅物業用作出租,同時持有屯門一層商舖、一層商業物業及3個商舖物業作自用及出租。他在湖北及惠州也分別持有一個空置工廠廠地。
翻查劉業強2017年的個人利益登記冊,當時劉業強在香港持有的土地僅有屯門區的14幅。其後隨繼承父親劉皇發的遺產,劉持有的土地數目亦暴漲,冠絕行會。
李國章共持有44項物業
李國章申報以個人及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共44項,包括11個位於中西區的物業、6個位於灣仔的物業以及4個南區物業等。他亦持有16個車位及1個電單車位。
在新任行會成員方面,鄭慕智持有3個中西區物業,當中兩個用作出租。梁高美懿持有兩個灣仔區自用物業及3個油尖旺區的車位用作出租。陳健波在南區擁有4個住宅物業及4個車位,其中3個物業作自用。另外他在中西區擁有1個出租用途的商業單位,以及在深圳擁有1個自用住宅物業。陳清霞持有半山區1個單位,以及觀塘區1個商鋪。高永文則只持有1個位於九龍城區的自住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