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僱主憂僅3天隔離易播毒 議員促容許彈性選擇酒店檢疫期

撰文:高諾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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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8日)公布「3+4」檢疫政策,即3天酒店隔離加4天家居醫學監察,不少政商界歡迎決定,但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到,部分外傭僱主憂慮3天隔離不足,而另覓非檢疫酒店作4天醫學監察又有困難,因此促當局酌情容許僱主彈性選擇外傭的酒店檢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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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楊永杰指,部份外傭僱主憂慮外傭原本身處的國家疫情嚴峻,接受僅3天酒店檢疫後直接回家恐播毒,寧願外傭在酒店檢疫多隔離4日,有僱主甚至為外傭預訂14日檢疫酒店。

他說,僱主要為外傭另覓非檢疫酒店接受4天醫學監察,一來預約有困難,二來外傭手持黃碼能「周圍走」,僱主難於監察外傭行蹤,可能帶來不便和傳播風險。因此,他促請政府酌情容許僱主彈性選擇外傭的酒店檢疫期,讓他們在同一所酒店接受檢疫。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則認為,「3+4」方案雖能節省外傭僱主提供檢疫住宿的開支,但當局對新措施的解說不夠清晰,留意到坊間對外傭能否在同一酒店完成4天醫學監察眾說紛紜,不少僱主亦反映另覓非檢疫酒店安排外傭進行4天醫學監察遇困難。

他要求政府澄清相關的外傭檢疫安排,並在政策轉變的過渡期內適度放寬,容許僱主彈性選擇外傭酒店檢疫期,讓來港外傭能留在同一所酒店內完成4天醫學監察,以免增加僱主不必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