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實施半年逾5千新租約 鄭泳舜促嚴查執法:有業主規避

撰文:冼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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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劏房」租管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生效逾半年,民建聯引述差餉物業估價署指,至今接獲5千多份「劏房」租約登記。該黨議員鄭泳舜指,登記的租約數量與預期有一定差距,認為可能署方宣傳「租管」力度不足、以致未能「落地」,租戶不知或不了解條例內容;也有部分業主無視條例、刻意規避而不作登記。
鄭泳舜指,連同民建聯收到的投訴,顯示「租管」未能在全部劏房實施,在與差估署會面後,獲承諾確立恆常抽查機制,務求更有效打擊違例情況。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學鋒、鄭泳舜、李慧琼,與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蕭家賢會晤。(相片由民建聯提供)

劏房租管今年1月22日生效,此後簽訂的租約都受規管,包括規定租期「2+2」,租客有優先續租權。首兩年租金不得上調,續租時,加租上限不可多於差估署全港性租金指數的百分率變動,上限10%。業主向租客收取水電費等,攤分的總和不得超過實際帳單數目。根據法例,所有業主須於租約生效後60日內,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書。

半年巡查逾400劏房 積極收集懷疑違法資料

差估署在「租管」實施後,推出新四招打擊不法行為,包括加強聯合巡查、提升檢控效率、優化水錶及加強宣傳教育。民建聯多名議員,今日(3日)與差估署署長蕭家賢見面,引述署方指,過去半年巡查了400多個「劏房」單位,同時積極收集懷疑違法個案資料,將與律政司研究下一步行動。

鄭泳舜認為,現時「租管」實施情況未如理想,促請當局加強執法及宣傳,並嚴查濫收水電費個案,透過跨部門合作,提升巡查、蒐證及檢控效率,以實質執法及檢控工作,阻嚇和打擊不法行為。他提出,署方應與地產代理監管局合作,讓地產代理在處理「劏房」租約時,向業主說明法例要求;並嚴肅處理代理違規情況。至於市建局、民政事務總署及政府統計處,也可為差估署提供「劏房」單位資料,提升巡查及執法效率。

差餉物業估價署承諾確立恒常抽查機制。(相片由民建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