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指控打壓人權 政府譴責稱完善選舉制度後更能代表社會
歐洲議會早前通過決議譴責港府逮捕「612基金」相關人員及批評香港人權狀況,特區政府今日發出聲明,譴責歐洲議會通過的議案詆毁香港法治和《香港國安法》。聲明重申,《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指奉公守法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和海外旅客或投資者,都不會誤墮法網。
聲明指法律界必須專業履行職責,遵守專業操守規則,並強調儘管行事專業的律師對香港法律制度起關鍵作用,但在法律面前不會有差別待遇,如律師觸犯法例,將與其他人一樣承擔法律後果。
香港政府早前逮捕「612基金」五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立法會前議員吳靄儀、藝人何韻詩、學者許寶強及服刑中的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歐洲議會早前通過的議案稱,「612基金」被認為是在反修例期間為抗爭者提供法律和人道支援的組織,指逮捕與60多個民間團體解散是鎮壓行動,打擊基本法保障的結社與宗教自由。議案形容這些行為是中國有系統摧毀香港最後自治與自由的徵狀,要求撤銷「612基金」案控罪並釋放何秀蘭。
政府斥詆毁香港法治和《香港國安法》
特區政府發出聲明譴責歐洲議會通過的議案詆毁香港法治和《香港國安法》,強調歐洲議會對在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所作出的評論,無視香港特區自九七回歸,在民主方面有巨大躍進的事實。聲明指,經完善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把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和較大部份立法會議員的選舉委員會從1,200人擴大到1,500人,並把立法會議席從70個增加到90個。這兩個組織已變得更能代表香港社會,使公眾能更廣泛參與政治進程。
特區政府聲明指:「香港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或背景無關。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是違反法治精神的說法。」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讓香港由亂變治,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確保香港長遠繁榮穩定。我們會繼續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人或機構不論背景,違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