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被「暫緩」?李家超:要立得到位 不希望有任何修改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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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近日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不希望23條立法後要再修改,故時間不是最急切考慮。李家超今日(5日)在出席行會前被追問23條立法會否在任期内完成或被「暫緩」時,指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所以會盡快立法,但不希望立法後又要修改,所以要立得到位、做好法律研究。
他強調會和行會成員以認真和謹慎的態度,判斷23條立法所帶來的「最嚴重的國家安全風險」,以完善立法工作。

李家超特別提到,行會召集人是葉劉淑儀,對相關立法工作很有信心。(盧翊銘攝)

李家超指出,在考慮採取何種參考時會審視不同國家,尤其普通法地區,並針對香港的實際國安風險,以及現時國家在整體國際形勢下,判斷需要面對的風險,從而完善立法工作。

他又說,對這方面的工作能夠到位非常有信心,尤其是行政會議召集人由葉劉淑儀擔任,大家會很認真討論立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