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構重組|副司長月薪逾36萬 有政助、貴賓車 兩福利未看齊司長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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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今日(17日)通過政府架構重組方案,由目前「三司十三局」,增至「六司十五局」,包括增設3名副司長職位,即政務司副司長、財政司副司長及律政司副司長。根據政府文件,副司長薪酬定於司長與局長的中間,即為每月363,400元,附帶福利與司長看齊,但擔任職位的人員不會獲配官邸,也不會享有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

律政司長首增設政治助理

政府指,李家超建議根據《基本法》第48(5)條設立三個副司長職位,分擔三位司長的工作,從而更有效統籌決策局的政策制訂及推行,以及協調跨政策範疇的政策事項,政務司副司長、財政司副司長及律政司副司長均會獲提供輔助人員,包括政務助理一名、新聞秘書名、政治助理一名,以及秘書和貴賓車司機等支援服務,架構與其他政治委任官員的私人辦公室一致。

為加強現時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辦公室,每個辦公室各增添一名首長級人員,並開設一個政治助理職位以輔助律政司司長,以協助司長與立法會議員和其他持份者聯繫,為律政司工作爭取支持。

薪酬待遇方面,政府指,副司長現金薪酬應定於律政司司長與局長現金薪酬的中間 ( 即高於局長薪酬1.75% ) ,第六屆政府副司長的現金薪酬為每月363,400元,並根據每年薪酬調整機制。副司長的附帶福利與司長看齊,但不會獲配官邸,也不會享有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

副司長可累積的年假上限為33個工作天,而在副司長辭職、合約終止或屆滿時,可把不多於可享年假半數(即11個工作天)的未放取年假折算為現金。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料圖片)

重組增60個職位 每年薪酬開支近億元

按照重組方案建議,決策局數目將由13個增至15個,政務司長監督9個決策局,財政司長則監督6個決策局。重組方案提出增添13名政治委任官員和57個公務員職位,涉及的總薪酬開支約為每年9,500萬元。

第六屆政府架構圖。(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