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完善」會計師公會選舉 提高入閘門檻、每兩年始改選
立法會去年10月通過《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將香港會計師公會的主要規管職權轉移至財務匯報局(現為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11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例,包括大幅提高會計師公會理事選舉提名門檻,由目前只需兩人提名增至10名,並要求候選人同時取得會財局諮詢委員會兩名成員附議提名,才可入閘。
局方又建議統一14名理事的任期,以及改革公會的行政程序,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會首、二讀。
選舉改為每兩年一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出《2022年專業會計師(修訂)條例草案》,公會理事參選人須取得的公會會員提名數目由兩名(一名提議及一名附議)增至10名(一名提議及九名附議),才可正式成為候選人,並訂立新規定,要求候選人須同時取得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諮詢委員會兩名成員附議提名,才可參加公會理事會選舉。
局方解釋,現時理事會選舉候選人須取得兩名會計師提名的規定,自1973年訂立以來一直沒改變,儘管公會會員人數現已加數倍至現時超過4萬名會計師。 把 候選人須取得的會 計師提名數目由兩名增至10名,可令候選人更具代表性。
不設「提名審核委員會」
此外,現行安排下公會理事會的當選理事任期為兩年,每年有7名當選理事期滿卸任,公會在每年均會在11、12月期間舉行理事會選舉,以填補該7個席位空缺。政府建議把該14名當選理事的選舉周期統一為每兩年一次,為公會節省資源。文件又建議安排曾擔任副會長最少一個完整副會長任期的當選理事(合資格前副會長)可作為新一屆公會理事會的當選理事繼續服務。
業界曾建議加入非會員的業界提名,甚至設立「提名審核委員會」,但局方指把提名要求設定於會財局和公會成員,更能確保公會理事會的專業角色不受其他政治因素影響,在提升提名要求後,應可有效排除輕率或不專業的人士參選,因此並無充分理由設立提名審核委員會。
政府計劃周五(5月13日)將立法建議刊憲,下周三(18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