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金扣稅|立會下周審議 料43萬人受惠 報稅需注意三細節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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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財政預算案》提出住宅租金扣稅,由2022至23課稅年度起,設立住宅租金開支扣除,每個課稅年度的扣除上限為10萬元。
 
《2022年稅務(修訂)(關於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條例草案》周五刊憲,下周三(11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期望法案可於立法會夏季休會期前通過,讓措施可由2022至23課稅年度起實施。

扣稅上限為每個課稅年度10萬元

政府表示,住宅租金稅項扣除措施旨在減輕沒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負擔,估計惠及約43萬名納稅人,政府稅收每年因而減少約33億元。

根據條例草案,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可就本人或同住配偶以租客,或兩者作為合租租客身分,就有關課稅年度繳付的住宅處所租金申索稅項扣除,扣除上限為每個課稅年度10萬元。

要符合扣除資格,納稅人需注意三個細節,第一是有關物業須為納稅人主要居所;第二是所訂租賃須加蓋印花;第三,合資格納稅人可於6月寄出的2021至22課稅年度報稅表,填報預期就2022至23課稅年度繳付的住宅租金資料。條例草案通過後,稅務局會在評定2022至23課稅年度暫繳薪俸稅考慮有關扣除。

▼立法會審議《財政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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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租客不可是父母、子女等相聯人士

此外,草案規定防止相聯人士以租賃安排濫用稅項扣除,例如業主是主租客的配偶、父母、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