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林鄭在港無物業 遷出禮賓府搬去邊?卸任仍享N大福利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4日)宣布不競逐連任,任期至6月30日,意味林鄭一家幾口需七一前遷出禮賓府。翻查利益申報,林鄭月娥在香港無持有物業,那麼她退任後會搬到哪裡?
按現行安排,林鄭月娥卸任特首仍享有多種福利及禮遇,包括政府專車接送、保鑣、辨公室等,亦可終身享用香港國際機場的永久貴賓服務、終身的醫療及牙醫福利。
丈夫林兆波中山有樓 局長年代租住陽明山莊
政府一直根據2005年制定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報告書,為所有前任特首提供支援及終身福利。報告指,對一位曾出任香港最重要公職的人士,離職後理應得到恰如其分的地位及尊重。
根據行政會議個人利益登記冊,林鄭與丈夫林兆波在港並無物業,如退任後續在香港居住,可能要買樓或租樓。資料顯示,為官多年的林鄭月娥,相當長時間都居於公務員宿舍,於2007年仍是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時,她居於政府持有的山頂道76號東蘆一間洋房,實用面積3,515平方呎,另有逾2,000平方呎的花園及前庭。
林鄭月娥於2007年7月出任發展局長後,開始租住大潭陽明山莊3座一個實用面積1,041平方呎單位,一住多年直至升任為政務司司長,並遷入政務司司長官邸。
林鄭若買樓符首置資格
2017年辭任司長參選後,林鄭月娥曾短暫搬到灣仔的服務式住宅「會景閣」居住,惟遷入首日就由為半夜發現新居無廁紙,到便利店才知道無廁紙賣,需漏夜返回司長官邸。利益申報顯示,丈夫林兆波在中山有一個住宅單位連車位,作自住用途,未知林鄭是否會搬到大灣區?
至於在香港買樓,林鄭月娥曾在2017年透露,自己有置業難題,一筆過長俸無法在灣仔買300平方呎的單位。林鄭月娥2021至22年度薪金預算為508萬元,即月薪約42.34萬元。而根據中原地產資料,目前灣仔約300平方呎、樓齡20至35年物業,叫價由580萬至798萬元不等。
政府目前有首次置業安排,由於林鄭月娥被美國制裁,沒有銀行戶口,理論上無法承造按揭,而要一筆過付款。不過,林鄭依然可以享有首置人士豁免15%從價印花稅,只需要支付第二標準稅率,例如672萬至2,000萬元物業,稅率為3.75%。而如果由未受制裁的丈夫林兆波買樓居住,理論上可以申請按揭,不過先決條件是林兆波有收入,以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
卸任1年內不能出任董事及合夥人
以家庭為由決定不連任的林鄭月娥,卸任後可否轉投商界發展?根據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規定,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的第1年,不得接受任何聘任工作,包括兼職,亦不得在任何商業或專業機構出任董事或合夥人,又不得獨資或與他人合資經營任何商業或專業服務。
之後兩年,林鄭若要「搵工」的話,無論是境內或境外聘任,都要先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委員會會考慮兩項原則來批准,即防止出現利益衝突和避免公眾產生負面觀感。
中央委任、慈善團體及非牟利組織崗位不受限
不過,離職3年內接受以下工作,無論受薪與否,都不用委員會徵詢,但必須通知政府,包括中央機構或特區政府委任、慈善、學術或其他非牟利機構的委任,以及非商業性質的地區或國際組織委任。
舉例說,前特首梁振英任期在2017年6月30日完結,同年的9月11日以書面通知政府,於8月31日接受「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委任為董事。由於兩間公司不會參與商業或專業服務,政府認為梁可接受有關委任而毋須向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
獲警隊「G4」保護
林鄭月娥離職後,仍然享有不少福利,包括位於堅道的前行政長官辦公室、終身的醫療及牙醫福利、國際機場的貴賓室服務;為保障前特首人身安全,警方會派出俗稱「G4」的要員保護組,提供保鑣服務,亦會繼續向前特首提供汽車及司機服務。
頭銜方面,林鄭月娥可在其名片、網頁、文章等,以「香港特別行政區前任行政長官」為名銜,配印特區區徽,突顯身分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