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染疫被扣工資 何啟明:若勞資協調不果可求助勞工處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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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訂《僱傭條例》,訂明容許確診者和接受強檢的僱員申領病假,條例目前在立法會中止待續,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已通過成立法案委員會處理。對於有市民反映染疫後遭僱主扣減工資,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今日(25日)表示,希望僱主明白,容許僱員放病假並非僱員有得益,而是避免公司有更多人感染。若勞資兩方未能協調,僱員可向勞工處求助。

料法案委員會本周成立 盼早立法確立病假安排

何啟明稱,勞工處3月份發出指引,容許僱主同僱員就新冠病假方面互相協調,希望僱主明白容許僱員放病假,並非僱員有得益,而是避免公司有更多人感染,若勞資兩方未能協調,僱員可向勞工處求助;倘若勞資雙方無法自行解決,僱員可向勞工處求助,甚至向勞資審裁處投訴。

他預料,立法會有關修訂《僱傭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將於本周內成立,希望立法會盡快完成審議,確立有關新冠肺炎病假的指引。

對於有市民希望當局接納2月26日前的快速測試結果,何啟明指,2月26日前的快測結果不獲衞生署承認,會再與當局商討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