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准炒拒打針者 鄧家彪憂時間倉卒:醫生對簽豁免有保留
政府昨日(8日)大幅收緊防疫政策,其中一大重點在於配合「疫苗通行證」的實施,而計劃修訂《僱傭條例》,屆時若僱員拒絕接種疫苗,而導致未能上班,僱主可合法地將其解僱。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今早(9日)在商台節目表示,有僱員反映獲得豁免打針證明有困難;食肆老闆徐汶緯呼籲,僱主不要直接解僱員工,可先與員工商討對策。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則認為,僱主須理解和體諒員工情況,修例旨在讓社會知道疫情嚴重性,並非「要求僱主解僱未打針員工。」他指要判斷是否「不合理解僱」,要視乎解僱條件和賠償,若有市民感到受到歧視,可向平機會求助。
▼食肆最遲本月24日,全體職員、食客須完成接種▼
飲食界促交代鬆綁指標:生意最忌前路茫茫
鄧家彪指,部分僱員反映獲得該證明有困難,有醫生反映「唔知點寫」。現時政府有提供指定表格,讓醫生證明病人可豁免打針,但未必個個打工仔、醫生都知道,建議政府多作宣傳,並期望醫學會配合呼籲醫生採用範本,作出客觀和專業的評估,以免有工友不適合打針,卻沒有醫生肯簽發證明以致失去保障。鄧希望政府可提供足夠時間,讓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員工找醫生評估。
稻苗學會主席徐汶緯則指,飲食業九成以上員工已接種疫苗,相信未打針主要涉及較年長和有健康問題的從業員。他呼籲僱主不要直接解僱員工,可先與員工商討對策,又希望政府交代若接種率提高,飲食業可否放鬆營業限制:「做生意最忌就係唔知前面條路點行,同埋未知個風險喺邊。係咪有疫苗護照、全社會打到九成,就可以俾我哋業界做多啲生意呢?」
朱敏健:修僱傭條例無根本性轉變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指,新法例不會帶來根本性轉變,僱主仍要考慮員工提供的豁免接種證明,並要理解和體諒員工情況,修例只是讓僱主選擇解僱有關員工時,可以減少憂慮。朱敏健又指,僱主是否「不合理解僱」員工,除涉及解僱原因和背景外,亦要視乎解僱條件和賠償,若市民感到受到歧視,可以向平機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