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新聞停運︱林鄭:不能與新聞自由掛勾 「我哋都無做過任何嘢」

撰文:林劍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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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立場新聞》早前因多名現任或前高層被捕而宣布即時停運後,另一網媒《眾新聞》今日(4日)起亦將停止營運。《眾新聞》主筆楊健興表明決定停運的觸發點正是《立場新聞》事件,他們無法掌握界線,未能確保記者可在安全情況下工作。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會前表示,兩間網媒結束營運,是媒體自行決定,不可以與香港新聞自由直接掛勾,「其中一間網媒,我哋都無做過任何嘢」,強調港府並無打壓新聞自由,是「依法辦事、彰顯法治」。她反駁《國安法》損害新聞自由的說法,指所有西方國家也有國安法,甚至比香港國安法更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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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新聞1月2日晚上9時半公布停辦消息,並在社交專頁上載告別訊息。

林鄭:政府依法辦事非打擊新聞自由

林鄭月娥稱,近日兩間網媒停運,是媒體自行決定,不可以與香港新聞自由直接掛勾,「其中一間媒體,我哋都無做過任何嘢,我哋執法部門無接觸過佢,如果佢自己有一定睇法、擔心,決定要結束,係香港商業社會時常發生嘅事。特區政府做嘅唔係打擊新聞自由嘅工作,特區政府做嘅係依法辦事嘅工作。」

林鄭反駁有關香港新聞自由受損的指控,並指假若《國安法》實施損害新聞自由,那麼西方國家也不會有任何新聞自由,「你指出看看,哪一個西方國家沒有國安法?」她稱今早看到報道指,今次網媒停運顯示香港新聞自由滅絕,「我不能接受這種指控。」她強調,沒有任何事比香港法治重要,記者和傳媒機構須尊重及遵守法律,若他們恐懼自己未能遵守法律,應「盡快作出決定(make up their mind)」。

林鄭指出,於上任特首初期與記者協會會面,收到相關建議後,已開放政府記者會活動予網媒,以表互相尊重,至今日仍然開放,歡迎有新媒體出現。她強調只要不是進行違法行為,傳媒可繼續在港採訪,又指自從國安法實施後,媒體登記用戶有增無減,本地媒體增加了5.4%,海外媒體增加9.5%,反而內地媒體總數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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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表明,沒有計劃與記協會面。(資料圖片)

沒有計劃與記協會面

被問到會否與記協再會面,林鄭直指沒有計劃,並提到上任特首時曾與記協會面,「我上任時,我盡可能開放,與不同政治光譜人士溝通,當時無人預料到香港正面對多個嚴重挑戰,有很多人鼓吹港獨,勾結外國勢力,削弱國家及特區政府權力。」

記協主席陳朗昇回應指,記協從來不是一個政治組織,關心的議題只有兩個:新聞自由、記者權利。「至於特首如何去解讀和記協會面、如何看新聞界的情況,我只有六個字回應:人在做,天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