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會區|林鄭擬收數百公頃漁塘保育 籲環團愛大自然也愛孩童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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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當中將會設立三個濕地保育公園,涉及南生圍、豐樂圍、尖鼻咀、大生圍、蠔殼圍等漁塘地帶。林鄭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稱,擬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回2,000公頃的漁塘濕地,認為若不以積極方法收地,最終只會兩敗俱傷。
不過,林鄭月娥今早(18日)出席論壇時澄清,2,000公頃土地是形容三塊濕地的總面積,並非要全部收回,相信數百公頃已足夠發展。

指不用公權力收漁塘濕地 只會兩敗俱傷

《施政報告》提到,規劃在北部都會區建設三個引入系統化及科學化管理的濕地保育公園,並收回2,000公頃的漁塘濕地。林鄭在訪問中形容是「破格思維」,又指「私人漁塘基本上不發展」,應運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地。

她解釋,不少發展商過往會就這類漁塘、濕地到城規會「闖關」,但由於城規會認為這些漁塘是可保育的濕地,同時也不是法律規定不能發展,故最終即使獲准發展,也只是地積比較低的項目,令部分人會「先破壞、後建設」,政府屆時要投入很多執法資源,形容是「沒有贏家」的情況,故此若不以積極方法收地,最終只會兩敗俱傷。至於會否擔心引起司法覆核,林鄭稱香港是法治社會,「如果有人挑戰都無辦法啦」。

米埔至新田 / 三寶樹一帶的魚塘及濕地(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報告書)
反之,有陣時所謂雀鳥嘅飛行路綫,或者甚至海豚,改變咗環境,如果唔係大幅度破壞,佢其實可以搵到空間繼續生存㗎,佢轉個方向啫。
特首林鄭月娥

指雀鳥海豚仍找到空間生存

林鄭早前預告,在發展北部都會區的同時,將修訂多項涉及土地發展的法例,精簡法定發展程序,有環團擔心日後發展前的環境評估是否足夠。林鄭稱,須討論如何平衡發展與環保,稱希望環團除了愛護大自然,也可以愛護居住於惡劣環境的人,尤其是小朋友,「我明白有人好擔心環境,好愛護大自然,但巿民要住嘛,嗰啲愛護大自然嘅人,如果佢(小朋友)居住的地方環境惡劣,影響到佢嘅學習,呢個小朋友嘅未來係點?」又認為若非大幅度破壞環境,即使改變環境,雀鳥、海豚也能找到空間生存。

她認為,是次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應受很多環保團體歡迎,因政府破天荒出錢及運用公權力保育濕地,形容是環團「期望已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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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無常理」者才會「一跳跳咗入去處理郊園」

前特首梁振英在任內最後的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的土地興建公營房屋,並邀請香港房屋協會進行生態及技術硏究,惟林鄭政府於兩年前中止房協的研究。林鄭在訪問否認叫停房協研究是「失策」,反形容是「德政」,認為本港有逾1.6公頃位處郊野公園與市區之間的綠化地帶,認為按常理應先處理綠化帶,反指「無常理嘅人」才會「一跳跳咗入去處理郊野公園」,強調郊野公園一吋不能少,並要增設紅花嶺郊野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