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林鄭:房委會如建屋太慢 應問責支付輪候公屋現金津貼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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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上周三發表本屆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多招加快房屋供應,她今日(10日)出席電視節目期間提到,希望不論公、私營,建屋的速度都可以加快,其中對於現時自負盈虧的房屋委員會,林鄭建議如果政府交付土地後建屋建得太慢,輪候公屋現金津貼應該由房委會支付,以建立問責精神。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對於特首的言論感到困惑,因為即使要向房委會「罰款」支付「現金津貼計劃」的款項,「其實房委會啲錢都係公帑,我睇唔出政府咁做有咩嘢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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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得呢個任務你,你就要負責」

林鄭月娥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我有個好得意嘅諗法,我話咗要提升管治效能嘛,咁我俾得呢個任務你,你就要負責。」她舉例指,特區政府的目標是公屋三年上樓,如果政府向房委會交付土地後,「今日嘅現金津貼係政府出,點解唔係房委出呢?你起得慢你就出錢,希望令佢更有動力起快啲,起快得一個月得一個月,兩個月得兩個月,否則佢畀錢。」她形容這是「建立更加實在的問責精神」,是提升管治重要一環。

你(房委會)起得慢你就出錢,希望令佢更有動力起快啲,起快得一個月得一個月,兩個月得兩個月,否則佢畀錢。」
林鄭月娥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招國偉稱非「嘆慢板」:不可能完全無視法規

招國偉接受查詢時表示,特首有權要求房委會負擔「現金津貼計劃」的開支,「但到時我哋又要填返一年7、80億開支,只能夠喺賣資助房屋時定價貴啲、商業項目租金又貴啲,呢個係咪政府或者社會樂意見到嘅呢?」

他又重申,現時房委會已全速推展更多公營房屋項目,「而家好多時係前期規劃程序用多咗時間,生地變熟地都要10年,如果政府可以賦權畀房委會,唔使經過前期啲諮詢程序,我哋起樓真係可以快咗喎。就算特首喺施政報告都有講,要壓縮前期程序,問題出喺邊度大家都見到。」他又指,現時房委會每個推展的項目,各委員都很著緊如何再壓縮前期的程序加快建屋,但不可能完全無視、繞過現有法規。

他反駁說,倘若房委會「嘆慢板」、故意拖慢公營房屋項目進度,當然可以問責,「但事實唔係咁,咁點解會覺得係我哋做得慢,向房委會問責呢?」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督促房委會多用組裝合成技術

林鄭提到,確實認為現時不論公營還是私營住宅,建樓速度都有空間提高,尤其現時有組裝合成技術,可大幅加快建築速度,現時房委會亦只有少數建築項目有使用,正督促他們多用。她強調,由於每幅土地的情況不同,打地基的難度也有不同,因此設一個硬指標要求何時落成也不公道,不過這是她的初步想法,「我已經同咗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按:兼任房委會主席)講,下一步會睇睇建屋流程,仲有冇機會可以壓縮。」

政府今年6月底推出為期3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長時間輪候公屋的基層家庭提供現金津貼。申請人必須是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即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住戶,或「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已輪候公屋超過3年,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而其編配資格仍然有效;居於香港但並非居於公營房屋;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現金津貼金額按有關公屋申請內符合所有申領資格的人數而釐定。金額是現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租金津貼上限的一半,一人住戶1,300元、二人住戶2,250元、三人住戶2,700元、四人住戶3,050元、五人住戶3,350元及六人或以上住戶3,900元。

稍後將探訪基層家庭

被問到今年《施政報告》對於土地房屋,是否太過著重長期願景而欠缺短期措施,林鄭指過去數年已提出多項即時幫助市民住屋情況的措施,如放寬二手樓按、過渡性房屋、劏房租管等,她稍後也會去探望一些基層家庭。

至於釋放土地用作發展,林鄭指近幾年私人發展商對於一些涉及土地的政策「佢哋都係積極回應嘅」,例如「土地共享計劃」,而通常他們與政府商討時,都已有一些前期研究為基礎,可向政府提供建議,因此現有的三、四個項目「成數好大」,只要經城規會批准、行政會議審視,就會變得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