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文端:民主黨「變相罷選」軟對抗 要取提名入閘已近乎不可能
民主黨上月26日會員大會未就是否參選立法會作最終決定,改為由中委會定出甄選程序。中委會最新決定指,有意參與甄選的黨員須在選區所屬地區支部取得20名基本會員提名,及在其餘4個地區支部各取得5個基本會員提名,料在10月11日截止。
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今日(10月4日)再度在《明報》撰文,提到民主黨不決定是否參選,改為設下較高參選門檻,實質是「變相罷選」,對新選舉制度的「軟對抗」,因此民主黨員的身份對於參選者而言已成「負資產」,近乎不可能再爭取提名入閘,即使獲提名也有機會在資格審查上止步。他建議,有意參選的民主黨成員或要「早謀對策,另找出路」。
▼9月26日民主黨特別會員大會▼
盧文端開首明言,其主要觀點有3個:
1. 民主黨最近雖然對是否參選的取態有所調整,但實質仍然以罷選對抗已列入《基本法》的新選舉制度,不過是由「硬對抗」變為「軟對抗」。
2. 對於爭取提名入閘來說,民主黨的身份已因為該黨堅持對抗路線而成為『負資產』,民主黨現在面對的最大問題不是要不要參選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參選的問題,以民主黨成員身份獲得所需選委會5個界別的提名,已近乎不可能,能否通過資格審查更是大有疑問,有意參選的民主黨成員可能要早謀對策,另找出路。
3. 民主黨若要改弦易轍獲得重生,不能只是回到當初信念與目標的「原點」,而要根據香港新環境從根本上調整路線,尤其要根除「民主拒共」的死結,以符合「愛國者治港」的最低要求。
批設高門檻等同「變相罷選」
盧文端解釋,民主黨最近關於是否參選問題的一系列動作及決定,並不是基於勝算考慮而「棄選」,而是「罷選」,只不過不是直接的「硬罷選」,而是轉了彎的變相罷選即「軟罷選」。
他提到,民主黨之前一直「對外放風」指黨內一邊倒反對參選,而最終大會並沒有直接作出決定,而是交由中委會定下參選門檻,當天的傾向性意見是,將以往參選者只需獲所屬支部10人提名的門檻提升4倍,即參選者需民主黨5個支部各10人共50個提名,民主黨元老李華明質疑「擺明是出難題」。
盧引述「輿論」指出,「民主黨冀用提名程序達到棄選目的」。最終民主黨中委會將提名門檻微調,改為需獲參選選區所屬支部20名會員以及另外4個支部各5名會員共40個提名,之後還要得到特別會員大會過半數支持,並仍有可能被除名。他引述李華明指這只是「由超高變為高門檻」,一般黨員難出線參選,想選不能選。
盧文端引述全國政協委員張志剛近日一篇文章的觀點,質問:「(民主黨)在策動『35+』奪權運動時摩拳擦掌、身先士卒,但在完善選舉辦法之後,就杯葛、抵制、不參與!這是什麼政治態度?這個政治態度至明確不過!民主黨只肯做企圖奪權變天的民主黨,而不肯回歸到擁護中央政府,擁護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民主黨!」
稱有第五界別選委原有意提名 往後再難實現
盧文端表示,民主黨「鬧騰罷選」的最嚴重後果,是導致所有以民主黨身份參選的人獲得5個界別的選委提名「入閘」參選的可能,差不多已經消失。他提到,新選舉制度已列入基本法附件,成為基本法的一部分,因此罷選行動實質是對抗基本法。在這情況下,要取得被稱為國家利益代表的「第五界別」選委的提名,可能性微乎其微。
他指:「之前確實有『第五界別』的選委對提名包括民主黨成員在內的合資格泛民人士持開放態度。」這亦配合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有關「愛國者治港」絕非要搞「清一色」的講話精神,不過前提條件是必須秉承愛國愛港立場,與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限。「在民主黨一再鬧騰對抗新選制的罷選之後,這些選委的開放態度雖然對其他泛民人士仍然有效,但卻很難包括民主黨成員了。」
要求民主黨根除「民主拒共」死結
盧認為,民主黨在《國安法》實施之前有「越線」的行為,中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包容,但在國安法實施之後對抗新選制,則屬於「頂風犯案」,中央不會再接受。「即使拿到所需提名,也可能在資格審查關口前止步。」
最後,盧文端認為民主黨的「原點」儘管有愛國的成分,但也有很深的「拒共、反共」情結,「民主回歸」、「愛國不愛黨」等,恰恰表明他們所講的民主,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拒共、反共」。民主黨對新選舉制度如此抗拒,深層原因正在於此。因此他認為,不根除「民主拒共」的「死結」,民主黨走不出困境,必須重新檢視其黨綱,切實做到尊重共產黨領導的國家基本制度,不做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以符合「愛國者治港」的最低要求,唯有如此,才有可能獲得重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