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鄧楨、范理申延任3年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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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將3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3年,包括非常任法官包致金、鄧楨,以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范理申。

司法機構表示,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延長上述3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任期3年。而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每次續期3年。

終審法院3名非常任法官延任3年,包括包致金、鄧楨和范理申。(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