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引國安法要求刪網上資料 支聯會已移除網頁、FB專頁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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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今日(16日)下午在facebook表示,7名常委及公司秘書於本月10日接獲警務處處長信件,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4第7(2)條規定,要求支聯會於接獲通知7天內移除指定的電子平台訊息。支聯會表示,將在晚上10時移除支聯會網站、Facebook及其他指定電子平台信息。據了解,支聯會要刪除的電子平台信息包括網頁、Facebook、Instagram、Twitter 及 Youtube 。
直至晚上10時,「香港支聯會Hong Kong Alliance」的facebook專頁已無法進入,其開設的網站、Instagram及Youtube專頁亦已經關閉。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4第7(2)條,警務處處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曾在電子平台發布,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電子訊息,或相當可能導致這些罪行發生。則可於保安局局長批准下,要求當事人在指明期限前移除這些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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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另建FB專頁 湯家驊:刪除再開新帳戶屬負責任做法

支聯會昨日已新建另一個Facebook專頁,聲明表示,未來將透過這個新網上電子平台發布訊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查詢時表示,按照條例,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懷疑支聯會Facebook、網站上有一些訊息危害國家安全,因此要求刪除,而這些訊息未必一定是由支聯會發佈,亦可能是其他市民的留言。

支聯會Facebook早於2011年成立,湯家驊認為,現時支聯會將整個Facebook帳戶刪去,並再開一個全新的帳戶,是負責任的做法,將來亦可用更嚴格標準來管理帳戶,若再發現有機會違反國家安全的訊息可以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