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逾650公務人員拒簽聲明 當中紀律部隊16人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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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去年底引入安排,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今年5月,簽署聲明的要求進一步適用於非公務員政府僱員。據公務員事務局最新數字顯示,截至上月底,共有逾650名公務人員拒絕或不理會宣誓及聲明要求,當中包括129名公務員、149名全職非公務員政府僱員、以及約380名兼職政府僱員。
局方透露,這批公務員當中有16人來自紀律部隊,另外所有高級公務員已完成宣誓。所有不符要求的非公務員政府僱員已經悉數離職,公務員倘有數宗個案料短期內被終止合約。
拒簽聲明公務員絕大多數已離職
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129名不理會或拒簽聲明的公務員,八成是按長期條款聘用,餘下的仍在試用期內;絕大多數已離職,包括被終止試用、着令退休、自行辭職及違反紀律被革職等。至於非公務員政府僱員,截至8月底,分別逾1.8萬名全職及8,000名兼職應要求簽署並交回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