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許正宇:撤免稅資格指引清晰 未回應是否包括612基金
撰文:林劍 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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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13日)在網誌宣布,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稅務局已修訂《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如任何團體支持、推廣或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稅務局將不再認定其為慈善團體,並會撤銷根據《稅務條例》給予的豁免繳稅資格,有關修訂今日正式公布,即時生效。
許正宇同日於立法會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是次新指引清晰,不論是新的團體還是舊有已存在的團體,都會一併檢視。他未有回應上述指引是否包括612人道支援基金,以及會否追收相關團體稅款。
許正宇表示,今日所發的指引是清晰的,希望日常工作中,慈善機構工作時也考慮國家安全議題,政府也必須處理相關事項。被問到有沒有正調查哪些團體、是否包括612基金,許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會根據現行指引處理:「包括是新的(新申請機構),也包括現有的,這些我們根據現有的指引,今日即時生效的都會處理。」他亦未有回應,會否追收一些被認為「不利於國家安全」組織的稅款。
就有關612基金,許表示在上周立法會會議已說得很清楚,該基金過去的一些行為或動作,「可以說都影響大家,令人錯覺覺得違反法律的成本很低,以及影響到方方面面不同的發展」。
許正宇又形容,相關指引是由稅務局局長,根據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檢視在現行工作上、或相關的指引上有沒有需要體現一些「新的情況」。「大家知道《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我們將國安法的內容體現在我們的指引上,這是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