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宣誓設衣飾指引 不得戴豬嘴頭盔 禁穿泳裝、球衣、瑜伽褲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9月7日)公布區議員宣誓詳情,今日分批向在任區議員發出邀請函,分4批進行宣誓,首批為港島區議員,將在本周五(9月10日)在北角社區會堂進行。
今日已陸續有港島區議員收到邀請函,時間定於周五上午9時正,區議員可以選擇以粵語、英語或普通話作宣誓。其中《宣誓須知》對於宣誓的程序、衣著等有非常詳細規定,例如宣誓者必須穿著商務服裝,服飾應整齊得體,不得穿波衫、緊身運動褲;如被發現衣物或口罩有政治化標誌,或被拒絕進行宣誓,並不會重新安排宣誓,換言之有機會被DQ。
遲到者、受酒精影響或被拒入場
《宣誓須知》規定,區議員必須按照預先選擇的版本及語言,讀出誓言或誓詞內的字句。當區議員進行宣誓前,工作人員會將區議員預先選擇的誓言或誓詞文本交給區議員,以便區議員帶同文本到指定位置進行宣誓。除正在宣誓的區議員外,其他區議員在宣誓進行時均須就座。
場地亦有多項規則,包括主辦單位有權拒絕遲到者入場及中途離場者再次入場;除非得到主辦單位許可,出席人士不得攜帶任何主辦單位認為可能影響宣誓儀式進行或對在場人士造成滋擾、不便或危險的物品進場,包括體積過大的物件、揚聲器/擴音器、雨傘、防禦性裝備(如俗稱「豬嘴」的防毒面具、頭盔)、旗幟、橫額或彩旗。
場地保安人員可截查或阻截任何對活動安全和秩序構成威脅的人士,包括受酒精或藥物影響及管有危險物品或物質的人士,有關人士可被禁止入場或被逐離會場;主辦單位可拒絕任何不遵守場地規則的人士進場或要求有關人士在進場後離場。該等人士離場後不得於宣誓儀式進行期間重返會場。
▼去年12月常任秘書長和部門首長宣誓情況▼
衣物口罩有政治化標誌、穿無領上衣不得入場
宣誓人衣飾指引則提到,宣誓人必須穿著商務服裝,服飾應整齊得體;穿著不恰當的服飾或會被監誓人視為違反真誠及莊重宣誓的要求,拒絕有關人士進行宣誓,並不會重新安排宣誓。不恰當的服飾或裝束包括但不限於:
整體衣飾
• 展示政治化標誌、口號或標語的衣物/配飾/口罩;
• 暴露、淫褻、不雅或令人反感的衣物/配飾/口罩;
• 展示商業性質廣告的衣物(包括運動隊伍、聯賽、錦標賽等的宣傳和廣告);
• 破損或有破洞的衣物;
• 任何種類的制服;
• 運動裝;
• 泳裝;及
• 面具。
上身類
• 無領上衣(如圓領、V領T恤);
• 背心/無袖上衣;
• 運動上衣;
• 汗衫;及
• 運動套裝。
下身類
• 短褲;
• 工人褲;
• 牛仔褲;及
• 運動褲/緊身運動褲/瑜伽褲。
覆蓋頭部衣物
• 各類帽子;及
• 任何覆蓋頭部的衣物(因宗教或醫學理由而配戴者除外)。
鞋類
• 人字拖鞋、涼鞋/拖鞋、露跟鞋、運動鞋;及
• 任何種類的露趾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