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馬家健案手法惹議 梁卓然據報獲委為高院暫委法官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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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梁卓然下月初將加入司法機構,出任高等法院暫委法官,為期六個月至明年三月底。根據程序,倘梁卓然要「坐正」,正式成為高院原訟庭法官,則須經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任命,被指與梁「不咬弦」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正是委員會的當然委員。
司法機構回覆指,不評論有關個別委任人選的傳聞。根據《高等法院條例》第10條,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可從司法機構以外委任有資格獲委任人士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以應付法院的運作需要。按照一貫做法,司法機構會透過刊登憲報,公告暫委法官及司法人員的任命。

倘「坐正」須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審批

梁卓然去年底離任刑事檢控專員,經過九個月「過冷河」後,據指他將出任高院暫委法官,為期六個月,因為只是「暫委」,並毋須經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審批,直接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委任。

去年8月,梁卓然辭任刑事檢控專員,並於去年底離任。據悉,梁卓然辭職前曾向同事發電郵,直言與律政司司長在刑事檢控科的運作上不咬弦,情況沒有改善,故希望司長另覓刑事檢控專員,並能把新意見及見解帶進這個部門。

近卅年法律經驗 長期於政府從事刑檢工作

梁卓然現年51歲,1992年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其後在1998年成為大律師,取得法律資格後在法律專業累積近三十年的工作經驗。梁卓然在1995年加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任職檢察官,1997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他在2009年成為副首席政府律師,2013年12月再擢升為首席政府律師,一直在刑事檢控科工作,由2012年起擔任副刑事檢控專員,2015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至2017年12月獲委任為刑事檢控專員。

最近引起社會關注的案件,25歲青年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後,於上月上訴得直,無罪釋放。除了師爺陳強利(Paul Chan)成為焦點,梁卓然亦成為事件焦點,據報法官當年曾就檢控提出多處疑點,2019年開庭時,控方外聘大律師周嘉俊回應主審法官是否繼續案件時,稱決定獲得刑事檢控專員允許,時任專員正是梁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