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辦事處舉行《幻愛》電影會 民政署稱或不發還酬津及費用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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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區議員朱江瑋昨晚(27日)在旺角議員辦事處舉辦電影《幻愛》放映會,47人遭票控違反限聚令。民政事務回應事件,指已發信提醒有關議員遵守《操守指引》及《酬津指引》。如事實證明其區議員辦事處曾用作不合乎區議會職能的用途,相關的酬津及辦事處營運費用將不獲發還,而該區議員亦可能因違反其他法例而負上刑責。

參與放映會的人士被指違反限聚令。(區議員朱江瑋提供)

收投訴指辦事處進行與區議會無關工作 包括電影會

民政事務署指接獲輸有關朱江瑋的投訴,指朱江瑋使用辦事處進行一些與區議會的工作無關及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的活動,其中包括舉行電影會。有關活動或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及《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

聲明指,根據《操守指引》,區議員行事的方式,不應使其處於可能有負市民對區議員在一般應有的行為準則方面的期望,而在決定參與任何活動前,區議員須詳細考慮該活動的性質和內容,是否會被視為與區議員的地位或聲望不符,令區議會的信譽受損。民政事務署又表示,《操守指引》訂明區議員不可將其所得的議員開支津貼及/或區議員辦事處,作與區議會事務無關的用途。

民政事務總署已因應上述情況,發信提醒朱江瑋議員遵守《操守指引》及《酬津指引》。(盧翊銘攝)

若證實不符用途 將不發還酬津及營運費用

聲明又表示按照《酬津指引》,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等津貼支付辦事處的運作開支,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並且符合法例規定,及政府部門、專業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發出的指引。所有未能符合《酬津指引》的開支將不會獲得發還。

聲明指民政事務總署已因應上述情況,發信提醒朱江瑋議員遵守《操守指引》及《酬津指引》,並警告稱如事實證明其區議員辦事處曾用作不合乎區議會職能的用途,「相關的酬津及辦事處營運費用將不獲發還,而該區議員亦可能因違反其他法例而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