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觀塘公務員學院用地 與三私人地段擁有人達成共識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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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在2017年的首份施政報告公布設立公務員學院,後來選址觀塘,由於有關用地涉及多個不同用途及業權,除了職訓局的展亮技能發展中心需要暫時遷往九龍塘外,地段還涉及香港學生輔助會的荷蘭宿舍及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的部份用地。
政府今日(18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已就相關業權達成共識,荷蘭宿舍將暫時使用黃大仙一所空置安老院運作,而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亦同意把前觀塘職業訓練中心用地約三份之一交還政府,用地其餘部份留作日後重建為社會福利服務大樓。
公務員學院採「一地多用」的模式打造綜合發展項目,2019年宣布擬興建高、低座兩幢大樓,當中高座主要用於公務員學院的培訓設施;低座以「共融」主題發展,日後觀塘展亮發展中心將設於低座的綜合職業及技能訓練中心內。
今次興建觀塘綜合發展項目用地,為「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涉及政府撥地的三個現有地段 、三個私人地段及一個露天公共運輸交匯處。政府與有關決策局和部門,以及受影響的私人地段擁有人達成共識,部門及私人擁有者均會交還土地作項目之用。
原址的展亮技能發展中心一度宣布需要關閉、併入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最終當局決定在新的公務員學院內原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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