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囚友擁抱被指違規 袁嘉蔚罰囚「水飯房」10日 懲教署不評論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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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完成六四案刑期,恢復初選案還柙身份的前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其facebook專頁今(24日)發文指,袁嘉蔚返回原先所屬還押囚室後,有相熟囚友擁抱袁嘉蔚以示歡迎回歸,被指「與其他囚犯有身體接觸」,被處罰單獨隔離囚禁10天(即水飯房)。
懲教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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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指,袁嘉蔚當時要求懲教人員指出《監獄規則》中哪款條文禁止在囚人士有身體接觸,懲教人員指會稍後向她補充,惟至今仍未作出交代,懲教職員更向嘉蔚表示「已經罰少左」,因為職員表示要以人數計算處罰日數。

帖文稱,袁嘉蔚須被隔離囚禁至本月底,期間所有福利被剝奪,包括不能「食私飯」,不可收取信件,不可收取報紙,甚至不能閱讀書籍。

懲教署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任何在囚人士如作出違紀行為,院所管方會根據法例,採取紀律檢控及作出適當懲處,絕不姑息。如在囚人士不服紀律聆訊的判決,可按既定機制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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