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夏寶龍提「民主更大進步」 置於「一國兩制」之前的啟示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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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發表重要講話,以回顧與展望港區國安法為主題,更令人關注的是他談到對香港的「四個期盼」,第一項便提到香港住房問題,指這個令「大家揪心」的住房問題,必將得到極大改善,香港將告別劏房、籠屋。
房屋問題已困擾香港多年,中央亦非第一次要求香港著力解決此深層次矛盾,特別是現在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已經得到落實,政治障礙掃清,港府已無後顧之憂,必須拿出擔當和魄力解決房屋,不容拖延。
值得注意的是,夏寶龍第二個「期盼」是「民主制度有更大進步,法治更加完備,權利和自由有更充分的保障」,排在第三個「期盼」之前,即「『一國兩制』實踐成果更加豐碩」,這反映中央並非不再提民主,而是放在合適的位置,待解決經濟、民生問題後,有序推進民主,兩者皆是「一國兩制」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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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寶龍在講話中提出三個「大有可為」,第一是香港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中大有可為,認為大家可暢想一下,國家第二個100年奮鬥目標實現的時候,「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會是何種光明景象?他提到「四個期盼」,第一個是經濟更加繁榮,各項事業發展更加均衡,社會更加和諧安寧,「特別是現在大家揪心的住房問題必將得到極大改善,將告別劏房、『籠屋』。」

把關乎廣大市民利益的民生問題,放在首個「期盼」,已足見其重要性,也反映香港之房房問題是如何嚴峻。這段文字雖短,但意義重大,「特別是」、「大家揪心的」、「極大改善」等字句,顯示房屋問題已經水深火熱,解決刻不容緩。

2017年特首選舉。(資料圖片)

緊接而來的第二個「期盼」,是「民主制度有更大進步,法治更加完備,權利和自由有更充分的保障,人人可望實現更全面的發展」。回歸後,香港民主進程緩慢,特區政府提出三次政改方案中,只有2010年一次成功,其中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遭否決,《基本法》第45條列明的行政長官最終達致普選目標,落實無期。

對於「推進民主」,特區政府不視為首要工作,中央近年在不同場合亦較少提及,例如今年兩會發表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到香港一段, 表示「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我們期盼那時的香港,民主制度有更大進步,法治更加完備,權利和自由有更充分的保障,人人可望實現更全面的發展。
夏寶龍對來來香港的第二個期盼

經過反修例事件、港區國安法實施,中央今年主動出手改革香港選舉制度,升級選舉委員會功能、加強資格審查把關等,選舉安全系數大增。反對派一般認為「完善選舉制度」屬「民主倒退」,但今次改制目的是要確保落實「愛國者治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構建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夏寶龍今次提到期盼「民主更大進步」,而且放在改善經濟民生之後、「一國兩制」實踐成果之前,這顯示中央「先嚴後鬆」,對民主不是不提,而是放在合適位置,說明經濟民生、民主法治是落實「一國兩制」的必要條件,至少沒有封殺泛民政見,可以說,是一種友好態度。

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周年。(資料圖片)

講話銜接中華民族復興進程

另一層重大意義,是夏寶龍講話的脈絡背景。他提出的「四個期盼」,是放在「香港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背景下去講,把香港搞好,香港以自己特殊的經歷融入民族復興的壯麗史詩,「『一國兩制』事業就是其中的華彩篇章」,重視程度之高,顯而易見,這是與國家命運、民族復興緊密相連,並承接了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七一講話」精神,就是務必把工作貫徹落實到底。

「四個期盼」中,夏寶龍指必須極大改善「大家揪心」的住房問題,告別籠屋、劏房,實際上亦與講話最後提到的管治者五大條件相配合,包括第二點:「善於破解香港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做擔當作為的愛國者......勇擔當、敢碰硬、善作為,逢山能開路、遇水能架橋,消除影響香港社會政治生態好轉的各種痼疾,衝破制約香港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各種利益藩籬,有效破解住房、就業、醫療、貧富懸殊等突出問題,不斷提高特別行政區治理能力和水平。」

參與管治的愛國者要注意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香港不能缺席,夏寶龍提出的「四個期盼」,正是在這個復興歷史過程中去實現,亦是管治者五大條件的前提,任何管治者對此都必須清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