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匯局擴權︱監管會計界草案刊憲 下周三立法會首讀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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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月突然表示,建議將會計師公會的查察及執行紀律行動的權力,轉移至財務匯報局。政府今日(16日)正式刊憲《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下周三(7月21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資料圖片)

政府:持份者普遍支持擬議改革方向

在擬議制度下,會計師公會現時的規管權力將會轉移至財匯局,包括發出會計師執業證書;為執業單位和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就執業單位進行查察、調查和紀律處分;以及就會計師執行調查和紀律處分的職能。

政府強調,把這些規管權力轉移至財匯局時,其涵蓋範圍及有關處分的類別和水平,將會依照現時由香港會計師公會實施的制度。會計師公會將繼續履行各種職能,包括舉辦考試以確定會計師註冊資格、為會計師註冊,以及設定專業道德、會計、核數及核證標準、設定持續專業發展要求等。以上職能將會受財匯局監督。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條例草案》旨在進一步提升會計專業規管制度的獨立性,令我們的規管制度與國際發展更趨一致,且更為連貫有效,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商業樞紐的地位。」他又指,財匯局日後履行其擬議的規管職能時,會採取相稱原則,有別於其現時規管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情況。

政府提到,已與持份者包括財匯局、香港會計師公會、主要會計組織、會計專業人士及事務所和作為專業會計服務用家的行業團體溝通,並已在7月5日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持份者普遍支持擬議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