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夏寶龍列管治者5項工作要求 推23條、國安教育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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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年,全國港澳研究會今早(16日)舉行專題研討會,主題為「國安法實施一周年回顧與展望」,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會上發表講話。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後見記者時表示,引述夏寶龍在會上向「管治者」列出五項工作要求,其中三項與《國安法》問題相關,包括積極籌備《基本法》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處理好反《國安法》人士的案件,以及在社會和學校層面推動國家安全的教育工作。
需完善其他法例如「起底」
據了解,夏寶龍在會上對「管治者」提出「2+5」要求,包括兩點政治要求和五點能力要求,其中五點的能力要求,以國安問題為主。
林鄭稱,未來有5項工作需做,相信中央也對特區有這樣的要求:第一項是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包括積極籌備《基本法》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同時完善其他現有法律,強調政府提出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第二項為處理好涉違反《國安法》人士的案件,她稱現時已有64人被檢控違《國安法》,但要將他們繩之於法,仍要有警隊的調查工作和律政司的檢控工作;第三項是按《國安法》第9條,加強指導、督促和管理機構的工作,令他們不會危害國家安全,當中包括學校、傳媒及社交媒體。
林鄭:出席活動後感鼓舞 有關工作任重道遠
林鄭稱,第四項為按《國安法》第10條,在社會和學校層面推動國家安全的教育工作;最後一項是做好未來三場選舉,強調最重要是「愛國者治港」,故資格審查委會要對候選人的審查做好把關。林鄭又指,出席活動後感鼓舞,認為有關工作任重道遠,才可以深化國家安全的工作。她最後引述夏寶龍說「唯有國家安全,香港才安全,唯有香港安全,市民才可以過安寧、快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