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稱蔡英文「總統」有違一中? 邱騰華:用字恪守新聞專業標準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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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早前接獲投訴,指香港電台在新聞節目中以「總統」稱呼台灣最高領導人蔡英文,通訊辦其後裁定投訴理據不足。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提書面質詢,指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惟港台的新聞報道將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稱為「總統」,即大部分國家元首的職稱。他問及港台的報道手法有否違反「一個中國」的原則、以及偏離《香港港台約章》的規定等。
邱騰華回覆時稱,香港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港府一直按照《基本法》、「一個中國」原則及中央政府處理香港涉台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處理涉台事務。局方強調,港台會繼續恪守《約章》,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秉持最高的新聞專業標準;同時港台新聞部的用字規範,將繼續嚴格恪守相關原則。

工聯會陸頌雄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書面質詢,指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惟港台新聞報道將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稱為「總統」,問及港台的報道手法有否違反「一個中國」的原則、偏離《香港港台約章》的規定等。(資料圖片)

接投訴指港台稱蔡英文為「總統」 通訊辦裁定理據不足

商經局表示,《約章》已清楚訂明港台的公共目的和使命,當中包括提供準確持平的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同時要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以及提供讓市民了解社會和國家的節目,培養市民對公民及國民身份的認同感。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早前向通訊局轉介一宗投訴,投訴涉及港台在5月18日港台節目《新聞天地》。投訴人不滿在報道台灣疫情新聞時,提及蔡英文到訪當地疫情指揮中心,在蔡英文名字後面加上「總統」一詞。

通訊辦認為,台灣當地一般以總統稱呼蔡英文,其他本港媒體亦同樣使用有關稱謂,雖然有關稱謂通常用於稱呼國家元首,但有關報道沒有明示或暗示台灣並非中國一部分,並如實報道台灣疫情。通訊辦稱,沒有證據顯示使用有關用詞會令報道有誤,亦沒有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有關新聞準確性的條文,裁定投訴理據不足。

商經局表示,港台會繼續恪守《約章》,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秉持最高的新聞專業標準,同時港台新聞部的用字規範,將繼續嚴格恪守相關原則。(資料圖片)

陸頌雄: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國家元首

陸頌雄今日在立法會回應指,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稱呼蔡英文作為總統是絕對不合理。他質疑稱呼蔡英文為「總統」,違反「一個中國」原則,亦違反港台約章,會令市民有錯誤觀感,以為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總統不是隨便用,一個國家只能夠有一個國家元首,我們的元首就是習近平」。他批評,商經局和港台含糊其辭,以「錢七條」作擋箭牌 ,豈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