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校委:港大不承認學生會現憲制危機 湯家驊指事件存犯罪元素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兇議案惹起爭議,事件持續發酵,校方昨(13日)發聲明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地位,又指將設立專責團隊,協調和處理各類學生事務。
港大前校務委員李梓成今日(14日)於港台節目上表示,港大學生會是法定組織,在大學的管治架構中有提名學生代表功能,校方不能單方面不承認學生會,否則或出現「憲制危機」。他認為,大學是一個教育機構而非法庭,相對於一刀切的處分,更加應該引導學生知錯能改。
港大校董、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支持校方決定,認為錯事有輕重之分,如果錯誤太嚴重,要學習承擔後果。
料學生代表提名、迎新活動受明顯影響
李梓成表示,現時學生會負責為不同屬會和小組分配活動場地和資源,大學不承認學生會角色,會明顯影響學生校園生活;在法例上,學生會有提名大學的管治架構中學生代表的功能,如紀律委員會及其他反映學生福祉的委員會等,認為校方如單方面不承認學生會,或出現「憲制危機」。他又指,校方自行設立團隊協調和處理學生事務,但校方這方面經驗未必足夠,也不一定了解學生切身需要,擔心日後校方管治將不能體現學生參與的精神。
又提到,校方早前已決定不為學生會代收會費,對學生會已是很大的懲罰,相信日後學生會情況將雪上加霜;一些原本由學生會舉辦的活動,如迎新營(O-camp)等,亦將受影響。
▼7.1刺警案▼
前會長孫曉嵐:校方無保護學生
今次事件中,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受到建制陣營狠批,部分人主張進一步處分甚至開除涉事學生,校方亦提到將「按大學程序嚴肅調查學生會評議會事件,並根據調查結果,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李梓成認為,如何容讓大學學生會有深切檢討、反省的空間,是如今香港非常需要的事物,「大學是做教育工作,不是法庭,除了對錯外,也可以看看如何實踐教育的理念。」他希望社會各界多給大學和學生一點空間,體現知錯能改的精神,而非一刀切。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在商台節目提到,對校方態度感到失望,指學生會有多年傳統、制度,有助大學及學生發展,批評校方在現今政治氣氛風頭火勢下,與學生會「割席」,絕非不是保護學生的表現。她又指,學生會已經道歉、撤回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的議案、全體幹事辭職,認為他們已經盡力挽回,事件理應「告一段落」,不明白政府為何要追究學生,並主動指「執法機關應該跟進」。
張國鈞:校方已多次提醒學生會不要越界
港大校董、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支持校方今次決定,認為學生會評議會早前的議案並非單一事件,校方過往已多次提醒學生行為不要越界,並且以不代收會費、不讓其管理設施等方式作警告,希望學生會懸崖勒馬,但學生未有聽取。他指,人做錯事也有輕重之分,道歉並撤回動議只是最基本工作,作為成年人亦要為自己言行負責,至於如何懲處要視乎聆訊結果,又認為坦然接受應有懲處也是表示歉意的方式之一。
至於今次校方不承認學生會未有提述時效,或屬「永久性」的措施,張國鈞認為日後學生會能否重新設立,視乎雙方互動。他稱,學生會長時間以來的言行舉止,令校方對其失去信心,學生日後需要讓校方、社會明白到,他們能夠回歸理性討論、秉持社會應有道德價值觀,在這個前提下,任何事物都可以重建,但強調這是雙向的事情。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於商台節目上表示,學生會評議會的議案似乎存在犯罪元素,有可能進入司法程序。他指,學生會評議會雖在短時間內撤回議案及辭職,但認為只能構成「求情理由」。
湯指,根據聯合國及全球反恐條例的定義,若有人為達到政治目的,傷害參戰者或軍人以外的人士或物件以威嚇社會、政府或國際組織,也屬恐怖主義,企圖殺警表面上已經符合「恐怖行為」定義。湯家驊指,感謝殺警的人「為香港犧牲」,解釋只有一個,就是認為對方「為香港做了好事」,行為值得「表揚及效尤」,認為宣揚恐怖主義有機會干犯《港區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惑罪,罪名非同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