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一年|保安局:激進分子續借文宣挑仇恨 圖令暴力死灰復燃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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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0日)是《國安法》在港實施一周年,保安局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稱《國家安全法》頒佈實施後,暴力行為銳減,但互聯網上仍不時有激進分子繼續利用「文宣」,伺機挑起仇恨,意圖令暴力場面在本港死灰復燃。

如有足夠證據 研用《反恐條例》起訴涉事者

保安局指,本港面對恐怖襲擊威脅的風險級別維持「中度」,即代表雖然有受襲的可能性,但沒有具體情報顯示香港可能成為襲擊目標,又指即使在全球疫情肆虐之下,環球恐怖主義形勢仍然複雜多變,本土恐怖主義威脅的陰霾仍然未散,政府各部門一直保持高度警覺,市民亦不能掉以輕心。

保安局又指,香港是國際大都會,資訊流通十分自由,因此不能忽視「自我激化」趨勢蔓延至香港的威脅,不能排除個別人士有機會抄襲恐怖分子進行暴力襲擊的手法,在本港策動極端暴力行為,帶來保安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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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又提到,在過去兩年,警方共破獲超過 20 宗爆炸品及槍械相關的案件,拘捕超過 93 人,搜獲 2.6 公噸的爆炸品和 36 支槍械,其中一個個案涉及警方於 2019 年七月在荃灣一工廈單位拘捕一名管有一公斤 TATP 烈性炸藥的男子,並以「存有爆炸品意圖危害生命或損毀財產罪」作出起訴,該被告於今年四月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12年,又指去年十二月至今,本港更出現數宗令人關注的事件,顯示本土恐怖主義的威脅依然存在。

至於防範及應對策略,保家局稱會依法嚴厲打擊,警方會根據實際情況及搜集到的證據,按相關法律適當處理,如調查有足夠證據,警方會與律政司研究引用《聯合國 (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反恐條例》)(香港法例第 575 章)予以起訴,並考慮凍結涉及恐怖活動的資產,切斷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