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蘋果》或持壹傳媒股份會否犯法? 李家超:視乎行為意圖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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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今早(17日)拘捕《蘋果日報》五名董事,涉嫌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另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用《港區國安法》條文凍結《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1800萬元資產。
李家超中午見記者時,被問到若市民訂閱《蘋果日報》或持有壹傳媒集團股份,會否被視為資助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他回應稱,任何行為是否違反《國安法》,要視乎其行為目的及意圖,若並非危害國家安全,則不受法例規管。
李家超又指,《蘋果日報》日後運作要交由公司決定,但強調已根據《國安法》條文凍結1800萬懷疑與犯罪相關的資產,除非獲其批准,否則不能動用。

7月1日前整頓《蘋果日報》?李家超:警方按實際情況、證據行事

政圈一直盛傳政府會在7月1日前整頓《蘋果日報》,被問到《蘋果》會否在7月1日當日沒報紙出?李家超未有正面回應,僅強調香港是法治的地方,警方會按實際情況、證據、法律賦與權力行事,任何可行措施都會考慮。他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警方會嚴厲打擊,又指對警方搜集證據充滿信任,相信行動能收到實質效果。

▼警方國安處拘捕5名壹傳媒高層並到壹傳媒大樓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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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否叫《蘋果》員工「跳船」? 李家超:每個人決定都是自行選擇

被問到會否叫《蘋果日報》員工「跳船」,若「跳船」能否保平安?李家超回應說,涉及參與、協助、教唆及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都是違反《國安法》,強調每個人的決定都是自行選擇。他多次表明,不應將一般傳媒工作的記者與這次行動扯上關係,強調這次涉及刑事串謀罪行。

李家超又指,警方行動絕非針對傳媒工作,亦不會對其他傳媒採取行動,但稱若調查中發現其他人士參與參與、協助、教唆及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會因個人行為犯法而採取行動,與傳媒工作無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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