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電檢指引|林鄭:不可再「隻眼開隻眼閉」 信不會隨便踩到紅線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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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五(11日)刊憲,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今日(15日)起生效。指引訂明,如上映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對觀眾的影響或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15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要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就要檢視現行的每套制度,防止被別有用心人利用。她提到,香港早前一直未有《港區國安法》,故在電影檢查員指引中並無出現國安概念,對檢查員而言並不理想。
林鄭強調,過去對於已實行廿多年的制度,是「隻眼開隻眼閉」,現在是時候撥亂反正,她明白電影業界對此有焦慮,已指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多與業界解釋及溝通,但強調不會隨便踩到「紅線」,不會影響創作自由。

引駱惠寧稱很多觀念是「積非成是」

林鄭表示,《港區國安法》落實將近一年,在一年前有人提到會影響言論自由,亦不能批評行政長官,但指出在過去12個月,市民繼續有言論自由,唯一只是不能犯法。

林鄭指,明白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及電影業界對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有焦慮,認為需要時間作溝通及釐清「紅線」,但她相信,不會因隨便踩到「紅線」而扼殺本港創意產業及表達自由。

特首林鄭月娥指,要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就要檢視現行的每套制度,防止被別有用心人利用。(梁鵬威攝)

每天檢視現行體制法律 如有需要將更新完善

林鄭又稱,已指示邱騰華要多與業界見面解釋,提到要檢視現行制度與國安法是否相適應,是很龐大的工作。她引述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指,很多觀念是「積非成是」,對於這些已實行二十多年的制度,政府過去是「隻眼開隻眼閉」,但經過全國人大為香港制訂《港區國安法》及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現在是時候撥亂反正,正本清源」。

林鄭最後說,現時每一日都會檢視現行的制度及法律,若需更新及完善,作為行政長官是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