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改電檢指引 小組顧問指定義含糊 馬逢國:須交代清楚底線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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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五(11日)刊憲,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由今日起生效。指引訂明,如上映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對觀眾的影響或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
有電影檢查顧問小組成員今早(14日)於港台節目上表示,過往電檢小組的工作相對簡單,日後加入政治因素作為判斷考慮時,會令事情變得愈來愈複雜;而且何謂叫作「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定義十分含糊,預料日後電檢工作的爭拗會愈來愈多。

馬逢國促加強溝通及培訓 以免檢查員凡事從緊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指,國安法已立法多時,所有人都有責任保護國家安全,由於電影審查只涉是否能播出的層面,因此業界不用怕會觸犯法例。有關日後的尺度標準,他指業界表達不少關注,在創作、演繹過程中,不清楚紅線在哪,因此認為政府應與業界做好溝通,交代清楚底線,最好提供實例及提供培訓,讓檢查員掌握清楚具體尺度,以免日後出現檢查員由於「怕承擔責任」,審核時凡事從緊處理的情況。

至於新指引會否加劇電影業界自我審查,馬逢國稱不擔心,認為本地電影業界有很好的創意,表達同一個主題,亦絕對有能力迴避觸及紅線的內容,對本地創作人有信心。

田啟文:業界或擔心投資泡湯 自行迴避某些題材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表示,由於修例來得突然,會先收集持分者意見,再與政府溝通,不希望「自己嚇自己」。他提到,條文指任何「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內容都不宜上映,內容相對空泛,涉及非常主觀的判斷,也不會有完全相同的模板供檢查員參考。他指,電影世界一向天馬行空,經常會將一些訊息「掉轉嚟講」,擔心日後欠缺客觀審核準則下,業界因不想投資泡湯而自行迴避某些題材,影響到業界創作。

小組顧問:過往不曾考慮政治因素 料日後爭拗大

電影檢查顧問小組成員許漢榮表示,現時一般做法是一名檢查員和4至5名小組顧問一起看片段,成員經討論後向檢查員提供意見和初步評級,讓其作最終決定。現時要處理主要是暴力、裸露等內容,處理上不算複雜,過往亦甚少出現審視後不允許上映的情況,最多是要求刪減或評為三級。如製作人對有關評級、電影名稱、宣傳資料的裁決不滿,可向審核委員會提交上訴。

不過許漢榮坦言,小組過往甚少要考慮政治表達的問題,因為電影、紀錄片在拍攝時,可能製作人本身也有某些政治想法希望表達,當審核工作涉及國安法考慮時,工作會更加難做,因為「可能」、「相當可能」這些字眼非常含糊,小組成員也無法代表所有觀眾,判定看完一部電影會否「被煽動」去做某些事情,或是危害國安,因此預期日後電檢工作的爭拗會很大,尤其考慮到小組內的人士也有不同的政見。他擔心,由於業界日後或會擔心觸及紅線,會對內容採取自我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