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反對英國「香港半年報告」 外交部駐港公署促放棄殖民舊夢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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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今日凌晨發聲明,對英國昨(10日)發表的「香港半年報告」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奉勸英方看清歷史大勢,放棄殖民舊夢,立即改弦易轍,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港府隨後發聲明,強烈反對英國在昨(10日)發表的「香港半年報告」對香港的不實評論。

英國外交部6月11日向國會提交最新一份《香港半年報告》,外交大臣藍韜文(Dominic Raab)表示,任何對香港社會動盪的解決方案必須來自香港,而非中國,他要求北京重新考慮「港版國安法」。

外交部駐港公署敦促英方停止干預香港事務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去年中央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讓香港社會重歸秩序和穩定,市民重拾安寧與自由,發揮了「一法可安香江」的重大成效。今年以來,中央推進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特區順利完成本地配套立法,有效堵塞香港法律制度漏洞,維護特區政治穩定和政權安全,開啟香港良政善治新篇章。得到數百萬香港市民的聯署支持,民意浩蕩,不可阻擋。

發言人指,英方打着人權、民主、法治幌子公然干預香港事務,卻對自己管治香港的「黑歷史」裝聾作啞。反問在英國對香港長達150多年的統治中,有哪一任港督是由港人自主選舉產生?港人何曾享有真正的權利自由?英國政府在1976年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通過保留的方式明確提出,公約中定期選舉的規定不在香港適用,現在又假惺惺地關心香港民主政治,何其虛偽!英方口口聲聲捍衛法治,卻不顧「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法治要義,為違法犯罪的反中亂港分子說項開脫,對特區司法案件施壓干預,何其荒唐!

發言人又指,香港回歸後,中國政府治理香港特區的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不是《中英聯合聲明》。英方對於回歸後的香港一無主權、二無治權、三無監督權,假借《中英聯合聲明》妄談所謂對香港的責任,純屬歪曲歷史和法理的胡攪蠻纏。

發言人強調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隨着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法律的落地執行,隨着國家「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戰略加速實施,香港必將開啟由亂轉治、由治及興的新局面。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英國「香港半年報告」的評論

針對英國政府發表所謂「香港問題半年報告」,港府聲明引用發言人說:「報告中抹黑《香港國安法》的評論完全不符事實,明顯地是採取雙重標準。任何客觀的人都會看到自《香港國安法》落實以來,對商業活動極為重要的穩定在香港社會得以恢復,國家安全在香港特區得到保障,市民可以繼續依法享有其基本權利和自由。」

對於英方報告中就《香港國安法》、檢控決定、司法獨立、立法會選舉、完善選舉制度等多範疇的批評,特區政府一一引用基本法條款進行反擊。

發言人强調《香港國安法》維護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明確訂明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定義嚴謹。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墮法網。」又重申,所有檢控決定均是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不應受任何涉及政治、傳媒或個人利益的因素影響。而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權是《基本法》所規定的,亦受到《基本法》保障。正如《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五條所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而在已終止的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選舉主任就12名獲提名人士作出提名無效的決定,核心問題是他/她是否符合《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40(1)(b)(i)條的聲明要求,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選舉能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特區政府全力支持。

而就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方面,押後完全是基於公共衞生考慮。

最後港府發言人強調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是及時和必須的,反中亂港勢力在立法會製造混亂、癱瘓特區政府運作,甚至勾結外部勢力損害香港的安全和利益,沒有一個國家或政府會對上述危害視而不見。政府會繼續致力確保選舉在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下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