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規會通過規限議員衣著 禁穿短褲波鞋 流會罰錢短期內不落實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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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今(8日)開會,就多項早前諮詢議員有關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的建議作商討。
議規會主席謝偉俊會後表示,規限議員衣着等多項建議已獲通過,最快7月14日在立法會大會上表決通過。至於流會缺席議員須罰款的建議,則需再與政府一方商討,短期內不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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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規會早前向全體議員發信,諮詢多項有關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的建議,當中包括規定議員須穿着商務衣飾出席會議,身穿T恤、展現標語的衣物、短褲、牛仔褲、各類帽子、拖鞋及運動鞋等可能被視為不恰當,但立法會主席可就議員的衣着標準行使酌情權。

另外,議規會建議議員亦只可在發言時,為闡釋發言論點而展示物件,而物件所展示的任何標誌、圖像、標語等須符合《議事規則》。

謝偉俊。(彭焯煒攝)

議規會又建議就委員會人數設上限,事務委員會最多20人,法案委員會不多於15人,每名議員同時出任最多6個事務委員會委員。在選舉委員會正副主席方面,所有提名須在指定期限前提交,主持不得聽取任何規程問題或受理任何議案,直接進行投票,候選人亦不得陳述政綱。

以上多項建議均獲得議規會通過,最快本月25日交付內務委員會通過,7月14日再交上大會表決。

議規會早前亦建議,規限議員在主席指示點算人數後,不得離開會議廳,直至有足夠法定人數或休會待續為止。但謝偉俊今日表示,各委員對此項目意見有分歧,加上考慮到或難以執行,故不會落實這項建議。

另外,議規會早前建議,若立法會會議因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任何無有效理由而缺席的議員,須接受財政處分,金額相等於議員每日酬金,即為3,400元。謝偉俊今日指,議規會原則上通過有關建議,但有委員認為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議員罰則應較輕,亦有人認為所有人罰則應一致。他指出,委員會稍後需再與政府商討,待政府通過相關法例後,再交上議規會審議,故短期內不會落實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