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景華憂規管「假新聞」損言論自由:會混淆不實和官方不同意訊息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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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較早前狠批《蘋果日報》一份針對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的頭版報道,指如有人嘗試利用「假新聞」危害香港,警隊將會作出調查、拘捕及檢控,又指「假新聞」與國家安全有直接關係。近日港澳辦、中聯辦、親中媒體等,都先後「放風」指要監管「假新聞」媒體。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今早(20日)於港台節目上表示,規管「假新聞」/「不實訊息」最大的問題是,法例可以任由政府、執法部門去詮釋和運用,執行起來很多時會混淆了「不實訊息」和「官方不同意的訊息」,甚至官方媒體自身有時候都會散播不實訊息,但無人能夠監察。以海外經驗來說,這類法例最終很多時都會影響新聞和言論自由。

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期間,警方鐵路應變部隊向參觀小學生展示衝鋒槍等裝備,其中有學生持玩具槍指向同學。《蘋果日報》引述網民意見稱,畫面令人聯想起8.31太子站事件,被鄧炳強批評「煽動仇恨」、「假新聞」。(路透社圖片)

憂法例易被拿作政治用途

傅景華指出「假新聞」這字詞,主要常用於外國政客,但很多時所指的都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新聞」,而是「不實訊息」。他指,海外不少地方例如新加坡等,立法管制這類訊息時,都會遇上許多實際問題,經常引發爭議。

傅指出,這類法例下政府往往有權要求某些網頁內容下架,要求對方修改或是加上官方態度,會涉及新聞、言論自由的爭議。況且,相關法律是由政府、執法部門執行,現實上存在許多政治爭議,例如誰人有權決定甚麼是「假新聞」的問題,像今次香港警方不同意一份報章刊登相片的安排,但到底這是否算「假新聞」?「法律好多時由行政、執法機關去詮釋,好多情況下,(政府)會混淆咗不實信息,同埋(官方)唔同意嘅訊息。」在某些情況下,法例甚至會根據行政機關的理解、政治需要去執行。

更進一步地,傅景華指有時候官方媒體、親建制的政治人物也會傳播一些不實的信息,如真的立例規管「假新聞」,到底會否針對所有訊息,是個疑問。因此,他認為立法監管「假新聞」,最大問題還是有沒有足夠力量制衡、當事人可否上訴等問題,而據過往經驗,相關法例對新聞、言論自由都有所衝擊。

傅景華。(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