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何君堯地辦被定罪 少年親撰道歉信 何稱原諒對方:錯而能改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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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22日,多名示威者涉破壞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灣的地區辦事處,涉案朱姓少年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惟律政司不服並覆核刑期,最終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何君堯今天(20日)稱收到少年的道歉信,接受對方道歉並原諒了他,又說:「機會是給予真誠認錯的人的」。

何君堯在回信中寫道,原諒少年因年少不經事、被人誤導才破壞其議辦,指對方深切悔悟對他自身有幫助。(資料圖片)

何君堯:機會是給予真誠認錯的人的

少年在信中誠心向何君堯道歉,指自己因幼稚和一時衝動,破壞了何的辦公室,對此感到萬分抱歉和內疚,也十分後悔。少年又指自己已得到教訓,已重新投入社會並重新做人,希望何君堯大人有大量,能夠原諒他。

何君堯在回信中寫道,原諒少年因年少不經事、被人誤導才破壞其議辦,指對方深切悔悟對他自身有幫助,「祝願你可以重新振作,做個好而有用的人,將來為社會、為大眾做好事」。何君堯其後在社交網頁以《錯而能改》為題發文,說:「機會是給予真誠認錯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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