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一文看清8大新曝光重點 呼籲投白票最高判監幾多年?
立法會明日(14日)首讀修改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選舉改制條例草案內容今日(13日)出爐,特首林鄭月娥於下午見記者解釋綜合條例草案詳情。本文將疏理一些今日新曝光的重點資訊。
(1) 敲定未來3場選舉的投票日期:
選舉委員會選舉將於今年9月19日舉行;立法會選舉則於今年12月19日舉行;行政長官選舉於明年3月27日舉行。
(2) 地區直選將會分割為10個選區:
十個選區,分別為港島東、港島西(包括離島);九龍東、九龍西、九龍中;新界東南、新界北、新界西北、新界西南、新界東北。
(3) 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由特首委任:
只有《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項所指的主要官員才有資格出任成員。該項所指的官員,包括: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
林鄭月娥預告,經過考慮各界意見後,稍後會在立法會就草案提出修訂,資審會將加入社會人士。主席是主要官員,成員會有2至4位主要官員,並加入若干社會人士。
林鄭指,有關人士在加入委員會前要接受國安審查,不排除名單要交給中央備案。
(4) 呼籲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也犯法:
草案建議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即屬干犯舞弊行為。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補充,按照草案建議,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最高可判3年監禁。
至於如何介定「公開活動」,鄭若驊稱主要分三方面:第一,若有人向公眾作通訊屬犯法,如向公眾播影片等;第二,公眾觀察到其行徑,如有人在屋外掛條文煽惑投白票或廢票等亦屬犯法;第三,向公眾發放材料,如任何電子形式發佈都屬犯法。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簡易說明▼
(5) 正式設立「關愛隊」:
賦權票站主任設立特別隊伍,在投票站設立優先取票隊伍有需要的選民包括: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以及因其疾病、損傷或殘疾令身體會因排隊而有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人士。
(6) 改用電子選民登記冊:
草案建議,由今年的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立法會選舉開始,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選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票站人員用電子儀器核對和發票,毋須再用紙本和劃線。
(7) 收緊查閱選民登記冊:
草案建議在查閱和編製選民登記冊方面亦作修改。只限傳媒、政黨以及候選人查閱登記冊;遮蔽登記冊上選民的部分個人資料;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擴展至所有新選民登記申請。
(8) 選委會「國家隊」名單曝光:
選委會第四界別中,27席的「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組成曝光,由以下團體各提名1人:
1. 深圳工聯諮詢服務中心
2. 廣州工聯諮詢服務中心
3. 東莞工聯諮詢服務中心
4. 中山市工聯諮詢服務中心
5. 惠州市工聯諮詢服務中心
6. 工聯康齡長者服務社(中國香港)廈門代表處
7.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
8.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天津
9.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上海
10.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浙江
11.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
12.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福建
13.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西
14.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四川
15.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武漢
16.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遼寧
17.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山東
18. 香港專業人士(北京)協會
19. 上海香港聯會
20. 廣州市天河區港澳青年創業服務中心
21. 香港內地經貿協會
22. 深圳市前海香港商會
23. 重慶海外聯誼會—在渝港澳企業家分會
24. 福建省僑商聯合會
25. 惠州仲愷高新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聯合會
26. 廣州花都區在花港人聯誼會
27. 佛山禪城區港人交流會
第五界別「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的110席中,有5類代表人士,才是「符合資格登記為投票人的指明實體」,分別是:
(a)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特邀代表
(b)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執委
(c)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委員
(d) 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委員
(e) 中華海外聯誼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理事
▼選舉委員會界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