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田北辰稱八達通難識別消費券款項 倡不設消費範圍限制

撰文:周皓宜
出版:更新:

政府敲定以八達通、支付寶香港等四家支付營運商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券。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曾提出限制市民以八達通使用消費券的範圍,例如目前消費券不能用在交通費上,如發現市民領取首期消費券後,有較大的交通消費,會在派發第二期消費券設懲罰機制,減回車費。
他建議,政府放寬以八達通使用消費券的限制,只要可使用八達通付款的地方便可以使用消費券。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澄清,指從未知悉政府曾提出限制市民以八達通使用消費券的範圍,例如不能用在交通費上,一切仍有待政府決定。八達通又澄清,公司並無作出建議,如市民在領取首期電子消費券後有較大的消費,會在派發第二期消費券時作出懲罰措施。

田北辰指出,八達通公司難以分辨是來自消費券或市民增值的款項,若政府增設八達通消費券的使用範圍限制,只會令計劃過於複雜。

他說,八達通公司將為沒有安裝八達通的商戶,免費提供一個小型讀卡器,只要連接智能電話應用程式便可以收款,在消費券使用期內,亦會豁免1.5%交易服務費。他亦提到,八達通公司承諾不收取由消費券所產生的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