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義:公會有責任就影響法治議題發聲 質疑資審會或違反人權法

撰文:陳綽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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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大幅減少立法會直選議席、選舉委員會改組並刪除區議員席位、並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日前接受《有線新聞》專訪,質疑修改選舉制度後,審查參選人資格限制市民選擇,可能違反《人權法》對於選舉權的保障。對於有建制派人士批評大律師公會就政治議題發聲,又質疑公會主席夏博義對港「忠誠度」,夏反駁指公會不是政治團體,但有責任就影響法治的議題發聲。

政府下周三(14日)將《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將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參選人士的背景及資歷。夏博義擔心,做法或違反《人權法》21條保障的選舉權。(資料圖片)

政府下周三(14日)將《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將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參選人士的背景及資歷。夏博義擔心,做法或違反《人權法》21條保障的選舉權,「《人權法》列明市民有權參與公眾事務,通過自由選出代表,不等如不可以有審查,因為有些條件或會令人不合資格,例如刑事定罪或檢控。但問題是審查工作會否公平地做,審查工作會否變相限制市民的選擇,這是一個大問題,目前我不認為大家有答案。」

大律師公會近年多次就政治議題發聲,包括《港區國安法》的立法,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早前質疑,如果律師團體變成政治團體,是否仍適合擁有自我監管的權力。夏博義反駁,「大律師公會不是政治團體,而是高標準的專業團體,公會主席有責任捍衛法治、司法獨立、《基本法》、人權法及司法公正」,又解釋就政治敏感議題發聲,是因為事情影響公會捍衛的價值。

夏博義指大律師公會轄下的委員會正仔細審視國安法條文,探討值得提出修訂的地方,但無具體時間表何時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