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國安處或主動向資審會提交情報 鄭若驊:僅國安判斷拒JR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修改本港選舉制度,其中將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參選資格,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表示,資審會成員將由主要官員出任。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特區主要官員是由中央任命,充分獲得中央信任,而且在審查期間會接觸國家機密,不適合由外人負責。他又指,屆時不排除警方國安處會主動將個別參選人的國安情報,交予資格審查委員會。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若有關候選人被國安委判斷為不符合參選資格,將不能提出訴訟,但其他情況例如涉及居留權等一般性問題,候選人仍可以提出訴訟。
曾國衞今(3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把關工作,成員要熟識《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法》,確保只有愛國者才可進入體制內。至於能否由已宣誓的《國安法》指定法官參與,曾國衞以選舉主任為例,指他們過去負責有關工作時,承受極大壓力,相信願意做的人不多,加上主要官員由中央任命,獲中央信任,亦不怕外國制裁,因此認為由主要官員出任最合適。
鄭若驊:官員有意選特首需避席資審會
對於有指由主要官員出任資審會成員會有利益衝突,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不認同,她指出委員會並非由特首或任何一個人作決定,中央有最終決定權,若有官員有意選特首將需要避席。
鄭若驊表示,資審會考慮參選人資格時,會整體檢視所有相關材料及證據,以及考慮當時的社會環境,因此難以限制委員會檢視某一段限定時間作決定,對資格有疑問時可交由警方國安處審查,再由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判斷。若有關候選人被國安委意見書判斷為不符合參選資格,將不能提出訴訟,其他情況如涉及居留權等一般問題,有關人士仍可提訴訟。
曾國衞:選委會召集人制度不構成中央干預香港選舉
曾國衞補充指,若候選人被否定參選資格,其表格上會填寫理由,如涉及《國安法》會填上「國安理由」,但因審查或涉國家機密資料,不會披露詳情。他續指,不排除國安處會主動將涉及個別參選人的國安情報交予資審會。至於新增設的選舉委員會召集人制度,則屬於中央事權,他不便揣測何謂特殊情況,亦相信召集人制度不會構成中央干預香港選舉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