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林鄭280萬元登頭版廣告推銷 政制局出小冊子等宣傳
撰文:羅家晴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30日)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特首林鄭月娥今(31日)在15份報章刊登頭版廣告,表示港府會全力以赴依照新修訂的附件一、二推動本地相關選舉法律工作,強調會做好公眾解說,讓更多市民認同完善選舉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她又指,待立法會通過有關選舉條例後,特區將按序、有效地依法組織和規管相關選舉活動,貫徹落實新選舉制度。
林鄭在《星島日報》、《經濟日報》、《明報》、《信報》等15份報章刊登頭版廣告,費用約280萬元。她指與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堅定支持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建立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
林鄭又稱,將帶領管治團體繼續履職盡責,堅持依法治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確保香港大局穩定。她深信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可有效解決近年社會泛政治化和內耗不斷的困局,有助切實提高特區的治理效能,強調特區會用好自身的獨特優勢,在中央大力支持下,拓展經濟,改善民生,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政制局設專題網站 詳列修改選舉制度細節
廣告亦附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專題網站的QR code,網頁不時更新,列明修改選舉制度的細節,包括說明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以及資格審查委員會的運作等,同時亦載有全國人代表大會及常委的決定。另外亦有設小冊子,說明《基本法》附件一和二的修訂內容,多層面展開推銷攻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