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田飛龍倡資審會最少20人 或因抗擊外國全遭制裁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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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明日(29日)起一連兩日開會,審議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具體方案,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接受傳媒訪問時建議,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至少要有20人,成員應具權威和代表性,提出加入退休法官、前高官和駐港國安公署代表等,以彰顯公信力,但認為可能出現整個委員會被外國制裁情況。
全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則認為,委員會應由不多於10人組成,成員數目要單數,有爭議時可以少數服從多數方式決定,他預料警方及駐港國安公署會為委員會提供協助。

劉兆佳認為委員會應由不多於10人組成,成員數目要單數,有爭議時可以少數服從多數方式決定。(資料圖片)

劉兆佳料資審委不設上訴:不可能地方法院推翻

田飛龍認為,由委員會審查參選人資格,比起依靠選舉主任把關更好,可以排除來自本地極端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的壓力。田飛龍又指,由委員會負責審查,對抗擊外國制裁有幫助,因可能出現整個委員會被制裁情況。

劉兆佳指,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由全國人大決定成立,地位很高,不可能給香港地方法院推翻,因此認為有關決定不容上訴,亦不受司法覆核的挑戰。劉兆佳強調,整個選舉的改革設計,最重要考慮是維護國家安全,「不能從民主化角度,不能從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實施這麼簡單(理解)。」

對於田飛龍日前提出北京不要「忠誠的廢物」的言論,引起社會極大迴響。劉兆佳認為,中央日後物色「愛國者治港」時,會看重他們是否具能力、資歷和學歷,做好較政治鬥爭更重要的實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