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林鄭:確保立會有最多時間審議 其他法案可讓路緩一緩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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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將於下周一及二召開會議,審議有關改革香港選舉制度的方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23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對於人大常委會月底召開會議感高興,港府正分秒必爭落實本地修例工作。被問到會否在人大通過草案後翌日,即將本地修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林鄭指「不太可能」,但強調會盡快提交。
林鄭稱政府的工作目標,其一是應付來12個月內的三場選舉,特別是行政長官選舉,因行政長官任期於明年6月30日完結,故最遲明年3月底就需要進行選舉。
「立法會審議最快非日計,是以時計」
而另一個目標是確保立法會有最多時間審議。她稱立法會的審議工作最快「不是以日數計,而是以時數計」,可能需密集式會議,正在審議的其他政府法案可暫緩,讓議員有更多時間審議有關本地修例。林鄭強調,政府不會因現時立法會內大部分為建制派議員,就認為不用審議或很快通過修例。
強調中央沒「指令」特區處理房屋等問題
對於政務司司張建宗昨晚就英國《金融時報》訪問澄清,特區政府沒有被中央「指示」要集中處理有關範疇。林鄭表示,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昨晚已就司長張建宗一篇外媒訪問作出澄清,因當中有數個不太準確的地方,特別是提及本港稅制方面,香港並非一般人口中的「避稅港」或「避稅天堂」,這點不能有半點含糊。林鄭又指,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民生等事務由港府自行處理,中央領導關心香港各方面事務,包括經濟和民生等,強調中央是關心和支持,不是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