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譚惠珠:國安公署可向審查委員會提資料 料任命由本港處理

撰文:周皓宜 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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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修改本港選舉制度,日後任何人參選需通過多重關卡,最關鍵是由「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把關,決定參選人是否「愛國」才批准入閘。
資審會組成暫未有細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委員要完全避免任何利益衝突,不應參選任何選舉,亦不應納入有意參選的政府官員;若有選委出任資審會委員,應表明不行使選舉提名權。

料任命由香港自行處理

人大「311」決定第5條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譚惠珠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根據人大決定,香港特區應當健全和完善有關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相信資審會委員任命由香港自行處理,但若出現特殊情況,例如特首競逐連任,則要再作研究。

至於國安公署應否成為委員,她相信,在審查候選人的過程中,需要用上國安公署提供的資料,包括有否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證據等,但國安部門人員未必需要出任資審會委員。

中央每5年檢視政制 冀2047年前有普選

提到立法會日後由「愛國者」主導,會否加快香港實行普選的進程,譚惠珠指,香港首要任務是完善選舉制度,實現「愛國者治港」,相信達至這點後,香港走向普選之路將較暢順。

《基本法》列明,香港按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最終達至行政長官普選,譚惠珠說,是否做到以「愛國者為主體治港」,是條文中「實際情況」的核心要素,中央一般每5年檢視香港政制,屆時能否達至「愛國者治港」無從得知,但她個人期盼香港在2047年前能夠實現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