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提擴港資港法港仲裁 毛樂禮:有助香港法律業拓展內地業務

預算案提擴港資港法港仲裁 毛樂禮:有助香港法律業拓展內地業務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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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師公會首次與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合作,為「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學員舉行座談會,一連兩個星期討論仲裁及跨境爭議。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表示,剛發表的財政預算案,提出擴充套件「港資港法港仲裁」至大灣區城市等措施,有助香港法律執業者在內地拓展業務。他認為香港有關仲裁的法制基礎穩健,仲裁裁決可在內地及不同司法管轄區互相執行,座談會進一步深化兩地法律服務的交流,相信有助推動更多合作。

座談會與80位內地法商精英交流。(大律師公會提供)
座談會與80位內地法商精英交流。(大律師公會提供)

「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由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內地司法部合辦,80位內地學員來自不同背景,包括多間大學的法學院、仲裁委員會、律師事務所代表,亦有投資公司、電子科技、能源等等企業代表。這是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去年11月正式啟動以來,與大律師公會的首個合作項目。

毛樂禮﹕推廣港仲裁創兩地合作機會

毛樂禮上星期出席首場座談會並致辭,指培訓班的學員背景多元,感謝學院的邀請和安排,為公會與內地各領域的法律專才,提供面對面的交流平台,他又指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實行普通法制度,語言及地域上的優勢無可取替,隨着跨境仲裁的需求日益增加,香港成為內地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國際聯絡人。他期望透過座談會,向內地同業推廣香港的高水平仲裁服務,為兩地法律界創造合作機會。

康亞男(大律師公會提供)
許偉強(大律師公會提供)

公會四位仲裁專家講解

大律師公會的首場座談會,由公會內地事務常委會聯席主席許偉強,聯同委員康亞男為學員講解《香港仲裁條例》,分析香港及內地在仲裁程序的異同,並以個人經驗分享兩地律師在國際仲裁案件的合作優勢。

譚允芝(右)及羅凱文(左)(大律師公會提供)

第二場座談會則由公會前主席譚允芝及大律師羅凱文,介紹香港大律師在跨境爭議中的角色,以及分析仲裁機構規則及案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主任楊玲,感謝大律師公會代表的分享,她指培訓班有助內地的法律執業者,認識及了解國際仲裁,透過香港「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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