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林鄭:親自督師不下放他人 擬綜合草案「開快車」處理
全國人大會議上周通過有關本港選舉制度改革的決定,特首林鄭月娥接受《大公報》及《文匯報》專訪時表示,「一定要在未來12個月內完成所有工作」,透露由於牽涉大量法例需要修訂,故港府傾向以綜合條例草案的形式處理,而非逐條條例審議。
林鄭強調,今次選舉修例太重要,她本人將親自督導法例草擬、聽取意見及公眾解說工作,「與香港國安法不相伯仲般重要,所以我不會下放給其他人,全部由我自己做」。
與梁君彥有共識將「開快車」
林鄭月娥預料,今次法律修訂牽涉超過20條的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部分修訂 「牽一髮動全身」,「這是非常之人手密集的工作」,故傾向以綜合條例草案的形式處理。
林鄭表示,要預留足夠時間讓立法會審議,已得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支持,相關會議將「開快車」,可視需要加會,甚至讓其他會議讓路。她強調,自己與梁君彥都強調要有足夠時間審議。
資格審查委員會層次較選舉主任高 組成不止一人
提到未來三場選舉安排,林鄭指,要優先舉行立法會選舉和選舉委員會選舉,因選舉委員會新增了人大決定給予的新職能,包括透過選舉產生部分立法會議員,以及負責提名參選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
至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方面,林鄭指﹛參選特首、選舉委員會、立法會的候選人,都需要由資格審查委員會,確保符合「愛國者治港」的要求, 「其層次一定高過選舉主任」,而其組成亦不會只是一個人。
▼選舉委員會界別改變▼
林鄭:地區直選議員被指太民粹
林鄭在訪問中評論全國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決定,形容決定優化香港民主制度,能夠堵塞制度漏洞且更具廣泛代表性,令750萬香港人受惠。她說,「這不是一個倒退的制度,而是一套進步的制度,同時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
立法會方面,林鄭指現時立法會地區直選由「一人一票」產生,無論建制或非建制候選人,都要從選民角度出發,故有人形容這樣選出來的人都很民粹,「總之市民喜歡什麼,就在政綱講什麼,拿到甚麼票」,而功能界別的議員則僅代表各自界別,故注入第三種形式去組成或選舉產生立法會議員是一種進步。
林鄭表示,本港有國安法後,再有完善選舉制度,就能夠提供到安定、穩妥的環境,「對於香港未來的國際地位,或者作為一個吸引外資的地方,只有更加多的好處。」
▼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來港座談▼
提任特首4條件 林鄭:需要堅定、堅持做對的事
提到明年3月特首選舉,林鄭月娥認為,出全特首要有很高標準,除是愛國愛港人士外,還要得到中央信任,掌握由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的香港憲制秩序,有管治能力並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愛戴,而她任內4年經歷了香港回歸以來最嚴峻的挑戰,「我會認為如果要做行政長官的工作,除了上述的條件和標準,還需要很堅定」,即使受到很大壓力,個人受到批評、打擊,亦要堅持去做對的事情,要有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