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逾90名法律界人士聯署支持 梁美芬:治港者不局限建制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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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昨(11日)表決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發起法律界聯署,支持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截至今早(12日)上午10時半,共收到超過90位法律界人士的簽名。梁美芬於記者會上表示,絕大部分參與聯署的法律界人士,並非政治活躍人士,反映法律界積極回應,希望香港回復法治穩定。
聯署提到,《決定》屬中央事權,中央絕對有權在需要時,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及發展利益作出有關決定,又強調「愛國者治港」並不是任何新的要求,《基本法》第104條早已規定香港管治班子,需擁護《基本法》及特區;今次《決定》堵塞選舉制度的現有漏洞,消除激進攬炒及破壞等政治亂象,吸引更多符合愛國者準則的政治人才參與政府和議會的工作。

聯署由一群「熱愛祖國、熱愛香港」的法律界人士組成,提到將來治港的愛國者不會局限於現時的建制派政黨,任何有能之士符合愛國者的條件,都能參政議政,香港政治制度仍然會有不少空間,給予不同意見及聲音的人士加入。

何君堯:增加選委會議席開闊進入立法會渠道

有份聯署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律師周浩鼎指,特區是按照國家《憲法》 賦權設立,中央亦有權設定香港的制度。他又指出,過去中央亦曾透過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 處理附件一及二,以就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作出改變,所以是有先例可循,重申《決定》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另一名大律師、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合情是在於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出於2019年的社會運動,以及有前議員明顯勾結外國勢力,故改善選舉制度具迫切性。

同屬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就稱,是次《決定》肯定是香港政制的進步。他表示,任何地方在愛國的立場上沒有異議,而增加選委會議席,開闊了進入立法會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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