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對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感「圓滿」 政治安全得以保證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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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正審議修改香港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央視專訪時表示感到高興,稱其感受可以用「圓滿」兩個字來形容。
林鄭月娥指,去年頒布的《港區國安法》為香港開創了由亂及治的新局面,香港除了需要有社會安全,更需要有政治安全;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就讓政治安全也有了保證,「做好了這件事是圓滿的」。

林鄭月娥接受央視專訪。(央視圖片)

「十四五」規劃中提出要保持香港及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當中牽涉不少民生及經濟事項,包括「三個中心」:國際航空樞紐中心、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林鄭自言,個人非常重視文化方面,即支持香港發展成一個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又指涉及支持香港發展的短短500個字,內容豐富,未來五年一定要把握好國家規劃給香港的機會。

「十四五」規劃中亦提到要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和生活居住的政策措施,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支持港澳同各國各地區開展交流合作。

當選人行為不符愛國標準 會設機制處理

另外,林鄭同日接受中國國際電視台時被問到,為何並非由特區政府提出修改選舉制度。她重申,中央有權主動作出修改,加上香港的環境及時間緊迫,特區政府不可能按照本地既定步驟進行,情況就正如去年設立《港區國安法》,出於香港令人憂慮的形勢,要由中央出手。 林鄭對中央出手表示感謝,為香港未來的發展提供穩定性。

林鄭又指,因為自己的任期將於明年6月結束,而行政長官選舉需於明年3月進行,所以修改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需在未來12個月內完成。特區政府需於12個月內,根據人大決定進行本地立法過程,再就選舉的選民登記及投票日等作出安排,林鄭指時間非常緊絀,自己及團隊會視之為頭等工作。

她強調,完善選舉制度並非要剷除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士,而是確保只有愛國者可以管治香港。林鄭稱,會有機制審核或證明候選人資格,若當選後被發現有行為不恰當,亦應設機制以阻止有關人士繼續管治香港,在稍後的本地立法中會進行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