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公僕赴六四晚會屬違誓?聶德權:若牴觸愛國者治港就不要做
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安排18萬名公務員簽署宣誓聲明,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在「愛國者治港」的主旋律下,有公務員關注日後若出席有關要求香港民主化集會,以至維園六四燭光晚會,會否被政府視為違反誓言。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接受《香港01》專訪,被問到公務員能否出席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的六四晚會,聶指要視乎集會本身是否合法和平,同時若公務員清楚知道自己身負「愛國者治港」責任,當有東西牽涉「愛國者治港」,或與之相牴觸,就不應該去做。
日後或更新公務員守則
支聯會每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燭光集會,悼念六四事件,在《港區國安法》及「愛國者治港」原則下,公務員能否如常出席六四集會,甚至高呼「結束一黨專政」口號?
聶德權在訪問中稱,每名公務員應了解、認識自身責任和角色,公務員自身行為是否屬於違法、有否違反公務員守則等,在現行守則已訂明。他又指,目前公務員已簽署宣誓聲明,局方日後或會檢視公務員守則,有否需更新和補充的地方。
聶德權被追問會否鼓勵或提醒公務員不要出席這類集會,他回應指,首先要視乎集會本身是否合法和平,同時若公務員清楚知道自己身負「愛國者治港」責任,當有東西牽涉「愛國者治港」,或與之互相牴觸,就不應該去做。
常秘不應擁外國居留權? 聶:可討論
「愛國者治港」旗幟高舉下,有港區人大代表在「兩會」提出,常任秘書長等高級公務員不應擁有外國護照或居留權。聶德權指,政府會檢視和思考相關建議,指在《基本法》下規定的公務員聘任制度,目前要求出任公務員者是香港永久居民,對其國籍並無要求或限制,「各式各樣議題提出來後,是否需要接納,需要社會討論,要看看建議本身想達到什麼目的、是否合適等」。
聶德權指,在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下,不論在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本身也有一套機制,例如在司法機關有外籍法官,立法會內有議員可持有外國國籍,形容這是香港歷史、實際情況所發展出來的一套制度,若這套制度有任何東西需要改變,也可以提出討論,若建議能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同時又可行的話,就可以討論和考慮,「有些東西是會改變,例如國家安全、政治體制,或者接著來的選舉制度,好自然」。